献殷勤 “2个月免房租” 房东性侵女房客
(台北9日综合电)台湾台南魏姓房东被女租客小宁(化名)的外貌吸引,以免除2个月房租再加贴1万元台币(约1364令吉)的代价,想要说服小宁当自己的女友,遭数次拒绝后,不顾女方意愿强吻及性侵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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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魏表明愿赔100万元台币(约13万6500令吉),台南地院法官仍难认魏的犯行有何可悯恕之情,还是依妨害性自主判魏3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魏男于2018年8月将房间租给小宁,之后常以帮忙日常琐事为由,进到小宁房间。圣诞节当天上午10点,魏男先将门廊外的监视器关机,再藉口小宁生病需要调养照顾,带着电锅和肉品进到她房间。
魏男煮锅煮到上午11点多,突然说小宁很像自己女友,希望能够和她在一起,代价是免除11、12月的房租,再外贴1万元台币给她。魏男被打枪后,竟一把抱住小宁强吻,之后被推开才气愤离去。
小宁在魏男离开后,看见桌上留着1万元,于是在下午4点半左右打电话给魏男,表示要归还钱;然而见到机会的魏男再度把监视器关闭,回到小宁房间继续向她表白,要她当自己的“回忆女友”。
小宁不断拒绝,最后终于把钱塞回魏男手中,以为要将对方推出门结束闹剧之际,竟被魏男迅速关门关灯,强押床上性侵得逞。小宁不甘受辱而求助男友,在男友的陪伴下报警。
尽管魏男坦承犯行,和小宁以100万元台币赔偿金达成和解,并取得原谅,仍被台南地院法官以“小宁身心受到极大创伤,难以金钱抚平伤痛,难认被告有何显可悯恕之情”为由,依妨害性自主罪判3年6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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