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程序領養小安琪 “怕了,以後不再領養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按法律程序領養小安琪 “怕了,以後不再領養了”

“毒父賣女”案;小安琪領養母親首次露面,並坦承本身已有一子,因想有個女兒才決定領養孩子,但經歷此次事件後,已讓夫妻倆身心疲憊,聲言以後再也不會領養小孩。



王太太也堅稱,他們領養安琪過程中,一直都有本地律師處理,待大馬司法程序完成後,他們才將安琪帶返新加坡,並向新國政府申請領養程序。

同時,週二出席記者會者還包括在怡保照顧安琪的領養婆婆。75歲的李女士聲言,安琪很懂事,偶爾還會稱幫婆婆做家務,令她非常疼惜這個小孫女,心中充滿不捨。

王太太坦承,往後將不會再與安琪家人等有聯繫,未來僅會透過柔佛古廟關懷基金會創會主席葉沅明瞭解安琪狀況,再視情況是否給予安琪成長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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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琪被領養期間,曾被養父母改名為“王恩慈”,小安琪對有新名字感高興。

王太太說,安琪被領養後,很快適應新環境,並且還與王太太的獨子以兄妹相稱,感情良好。

王太太因上午需打理生意,所以上午都將安琪交給女傭照顧,後來發現安琪不聽女傭的話,偶爾還耍脾氣打女傭。為讓小安琪受到更好教育,而決定將小安琪送到怡保給家婆照顧。


攝影 張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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