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因貪念破財

27/01/2012 17:24
字体:
Send to friend

 柔佛州東甲日前發生一名擁有拿督勛銜的商人,被勒索300萬令吉,商人由于不憤被對方威脅,果斷報警,警方最后逮補嫌犯,並于週五將嫌犯控上法庭。

 另外,早前被控欺騙國家養牛中心鉅款的三蘇峇林,週五再被控欺騙罪。

 上述兩宗不同的欺詐案件,反映出我國社會的欺詐罪案越來越猖獗,而勒索的款項也越來越高。

 可以想像,勒索商人300萬令吉的嫌犯,並非第一次幹案,不排除嫌犯之前曾經騙取多名受害者的金錢,才會“食髓知味”,“獅子開大口”勒索數百萬令吉。

嚇跑外資

 警方必須嚴查發生在國內的各類騙案,包括商業騙案在內,並嚴打欺騙罪案,維護人民的利益及國家經濟活動,免受欺詐罪案猖獗的打擊,嚇跑外資。

 無可否認,在現今的社會中,出現太多欺騙事件,事主一個不留神隨時掉入騙子的陷阱,成為受害者。

 最常見的騙詐手法,包括匪徒假扮政府機構執法人員,上門索取“喝茶錢”;假警半途攔截汽車企圖搶劫;奸商委派銷售員上門兜售雁製品;還有令我們防不勝防的老千,以各種欺詐騙取受害人的錢財。

理智判斷

 無論是做生意的、打工族或家庭主婦,都必須嚴防老千,提高防範意識,避免因一時貪念而失去理智判斷真假及是非黑白。

 許多欺騙案的受害者,都是因為一時貪念作祟,以致不願去理智判斷事物,相信天下有免費午餐,最終才會掉入老千圈套,被騙取錢財。

 因此,若遇到欺騙事件,必須踴躍向警方投報,並提供可靠線索協助警方破案,才能將老千繩之以法,減少我國社會所發生的欺詐及勒索罪案。

 我們也希望這些被控上法庭的騙子,一旦罪成,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訂閱報紙

有興趣訂閱中國報者,請致電Mr Lim Ying Kiang (019-2608077) 或電郵 limyk@nanyang.com.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