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證實新措施 嘲弄政府禁出國3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移民局證實新措施 嘲弄政府禁出國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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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訊)曾經嘲弄和譏笑政府,可被禁止出國3年!

《星報》引述移民局總監拿督沙基談話證實,移民局數月前執行新措施,任何人不論以何種形式詆毀或嘲笑政府,將被禁止出國3年;在國外做出同樣行為的人民,回國後也可被禁止出國3年。

移民局總監拿督沙基以電郵回覆證實這項措施的存在,並指擁有馬來西亞國際護照是一項特權,但不是一項權利。



“馬來西亞的國際護照是在國家元首支持下,由政府頒發的旅行證件。因此,政府有自由裁量權,延長或撤銷旅行證件。”

報導也引述消息指出,這項措施旨在維護國家形象。

“在有關情況下,只有移民局總監有權檢討被禁止出國者提出的上訴。”

報導指出,若有任何政府機構提出要求,這些人士就會被禁止出。

不過,沙基無法提供因嘲弄和譏笑政府,而被禁止出國的人數。目前,破產、有官司纏身、未償還政府貸款的人士,也會被禁止出國。

可入稟上訴

詢及被禁止出國的大馬人,是否可入稟法庭提出上訴時,沙基說,這些人有權這么做。

他說,政府是在1995年列出禁止出國的罪名清單,那些證實在國外逾期逗留、犯罪或沒有工作準證而在國外工作的國人,也會被禁止出國兩年至10年。

“這些人的名字會列入特別名單,他們將從回國日算起的2年內被禁出國。”

未獲得內政部批准而到訪以色列的人民,也可被禁出國3年。

政府是基於不承認特拉維夫政權及和以色列沒有邦交,禁止國人到訪該國,但政府可發出特別准證,給基於宗教目的到以色列的人。

遺失護照3次限2年不準申辦

《星報》也引述消息也說,5年內因疏忽而遺失護照3次的國人,也限2年內不準重辦護照。

“所謂的疏忽,即護照留在車上被偷,或搬家時遺失等情況,因疏忽而把護照連同衣服放進洗衣機里導致護照損壞,同樣會被懲處。”

消息指出,如果護照損壞兩次,國人會接到警告信,但還是能夠更新護照。

因住家被爆竊、火災或水災導致護照遺失或損壞,可獲更新護照,需有警方或相關文件證明。

內政部長阿末扎希今年3月14日於國會指出,共有82萬7921名國人因各種罪行被禁止出國。

他說,20萬727人被判破產後列入黑名單,另外11萬8892人,則無法償還貸學金後被列入黑名單。另外520人基於安全罪行被禁出國。

他說,剩下的50萬7782人則是犯下其他各種罪行。

憲法專家:政府有權禁止

憲法專家珊拉哈尤副教授說,政府有權禁止曾嘲弄和譏笑政府的人士出國。

她說,自由離開或到外國旅遊的權利,與國民是否擁有護照的權利有關。

她是針對憲法是否允許政府禁止曾經嘲弄和譏笑政府的人士出國一事,作出回應。

“如果對政府的決定不滿,可向法庭提出起訴。”

多名政治人物和社運分子批評政府禁止他們出國,包括原本要在上週日前往韓國領取光州人權獎的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

民主行動黨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人民公正黨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The Edge》媒體集團執行主席拿督童貴旺,也被指遭移民局列入禁出國黑名單,面對相同命運。

另外,人民公正黨峇都區國會議員蔡添強、國家人權協會主席拿督安碧嘉、社運分子希山慕丁萊斯、學運分子阿當也一樣不能出國。

此外,網絡媒體透過移民局網檢查也發現,SRC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一馬發展公司前總投資長聶法沙,也被列入禁出國黑名單。

努嘉茲蘭:民眾反應也作考量標準

到底移民局是根據何定義來詮釋為詆毀和嘲笑政府的標準?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努嘉茲蘭指出,民眾的反應(reaction)也是考量之一。

“民眾針對言論的反應,我們從中考量,並納入作為參考。”

他以早前因吃肉骨茶開齋風波被控的陳傑毅及李美玲為例,如果政府認為這是在詆毀國家,政府就可以採取對付行動。

他今日在國會走廊受詢時說,政府頒發護照給公民是賦予公民出國的特權,並不是一項權利,移民局總監有權依據法律禁止任何人出國,以及頒發護照。

“移民局國人也應各司其職,照顧國家形象。”

他補充,當局也會根據投報,來做出決定。

詢及政府是否已褫奪陳傑毅公民權時,他答:“不需要”。

“他只是個小男孩,並錯誤表達情緒,他沒有威脅國家;一些人以自己的立場來發表言論,儘管沒有影響他人,但是卻導致國家形象受損,所以我們會監督這些言論,並採取行動。”

他透露,政府早已有一個禁止出國的名單;他舉例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在出國前,應先向移民局查詢是否列入禁止出國的名單內。

“政治人物應在出國前,先向移民局查詢。”

無理壓制人民不滿
郭素沁抨民主開倒車

行動黨副主席郭素沁批評政府欲禁止嘲弄及詆毀政府的國人出國3年的做法,是非常可笑、離譜、濫用移民局權力和開民主的倒車的做法。

她今日發文告質問當局,何謂“嘲弄譏笑政府或詆毀政府”?批評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是否就是“嘲弄或詆毀政府”?如果這就是政府所定下的準繩,那麼國內所有在媒體和社交媒體批評政府的政治人物、社會活躍份子、新聞工作者、社團領袖及網民,都會被禁止出國了。

“此外,許多時候,國陣的內閣成員也嘲弄及詆毀某些州政府領袖,這些聯邦政府領袖是否也被禁止出國?”

郭素沁也是士布爹區國會議員。她說,這項做法,除了顯示政府的霸權、霸道和無理外,也顯示政府在面對越來越多的國人對政府施政不滿束手無策,才想出這種離譜的政策。

她說,政府這種禁止國內異議分子出國的做法,加上國內諸多壓制人民言論自由的政策和法律,使國內的人權和自由狀況每況愈下,甚至可媲美實施極權的共產國家,這根本就是開民主的倒車。

“大馬淪獨裁國”
林冠英促撤回政策

(檳城18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說,禁止批評政府者出國的政策,已讓大馬淪為獨裁國家。他要求有關當局撤回有關政策。

“這種政策非常殘忍,只有在獨裁國家才會出現,獨裁國家沒有民主,只有政府自己的規則。我們不僅是‘警察國’,現在也是‘獨裁國’。”

他要求內政部長或移民局全面解釋和撤回有關禁令。

“批評人不會‘殺’死人,只有拿刀才會殺死人。”

他今日在一項記者會上說,若禁止批評國家者出國,他還能理解,因這涉及對國家的忠誠;但禁止批評政府者出國則不合理。

“如果批評雪州或檳州政府,是否也一樣被禁止離開雪州和檳州?”

他也引述作家伏爾泰的名言:“我可能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是誓死捍衛你的發言權”,來說明發言權利是必須,政府不應禁止他人發言批評。

他也質問,若在外國批評政府的人,往後是否也不能回國。

“批評政府有什麼錯?我們必須向前走,不是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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