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0日讯)少年狎玩女童,昨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处12年监禁及鞭笞3下。
被告(17岁,友族)被控于9月22日晚上10时30分,经女童(7岁)的母亲同意下,携带受害者到实都东一商店买用品,但他却将受害者带往后巷草地并脱下其裤子,用手指插入女童私处,牴触刑事法典377CA条文。
罪成者可面对监禁最少5年及最多不超过30年,并加鞭笞。
女童返家后不敢告诉母亲,但母亲翌日发现爱女神色有异,在追问下才揭发此事。
经医院检查证实,女童私处曾遭硬物插入,警方之后捉人。
被告要求法官轻判,法庭基于公众利益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