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被控‧挑戰反貪法令違憲上訴案 案展726過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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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冠英被控‧挑戰反貪法令違憲上訴案 案展726過堂

    (檳城25曰訊)檳州首長林冠英涉嫌低價買賣洋房涉貪及商人彭麗君教唆一案,因布城上訴庭已擇定在本月27日,聆審有關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62條文是否違反憲法的上訴,檳高庭法官拿督哈達麗雅今日再度案展7月2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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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麗君代表律師鄭寶得告知法官,上訴庭已擇訂在本月27日聆聽,兩名被告挑戰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62條文違憲的上訴案,希望法庭能給予兩個月時間。

    法官結果宣佈將案展7月26日過堂,以獲高庭獲取有關上訴案件的進展匯報。

    林冠英代表律師雷爾過后在庭外指出:“我們準備針對有關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62條文是否違反憲法的挑戰,一路打到聯邦法院!”

    林冠英今日由雷爾及魯奔古馬兩律師代表出席,彭麗君由鄭寶得代表。


    控方則有拿督拉薩里副檢察司與阿敏副檢察司等。

    林冠英與彭麗君是因不滿被令需在案開審前,提呈書面抗辯書,挑戰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62條文違憲,但在今年3月7日被檳高庭駁回,辯方不服上訴,法官在同月20日批准暫緩原訂在3月27日開始的審訊日,以及展延呈交原定需在3月21日前呈交的答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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