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2167億 部門機構花217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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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訊)《2017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1的財務分析顯示,中央政府在2017年的收入比2016年增加3.8%(79億9300萬令吉),即從2124億2000萬令吉,增至2204億1000萬令吉。
報告說,政府批准2167億令吉行政撥款,但各部門機構花費了2177億令吉,或100.5%。
總審計司丹斯里瑪蒂娜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中央政府部門或機構獲得453億2000萬令吉作為發展開銷,99%的撥款或448億8000萬令吉被用。
面對403億赤字
她說,中央政府面對403億2000萬令吉赤字,而需在國內外舉債1292億5000萬令吉應付赤字及償還債務。
瑪蒂娜指出,國家審計局在2017年是以風險度,即高風險、低風險及中度風險,審計財務管理,而且是以2017年的財務表現作準,而沒有比較往年的表現。
國家審計局共對中央政府的25個部門、18個機構及21個法定機構,進行財務管理審計;7個部門被評為卓越、16個部門取得良好評級,以及2個部門表現令人滿意。
18個政府機構當中,13個表現卓越、5個表現良好;21個法定機構當中,2個表現卓越、12個表現良好、5個表現令人滿意,2個表現欠佳;在州政府方面,116個政府部門或機構被審計,其中45個部門或機構表現卓越、47個良好、17個滿意、5個欠佳,以及2個表現不好。
在35個州級法定機構當中,13個表現卓越、11個良好、9個滿意、表現欠佳與不好的法定機構各一個。
(本報連利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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