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德明:你情我愿,很好用
马来西亚是个天堂,管你有多严厉的法律,只要是“你情我愿”,什么都可以做,而且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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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40岁的男子迎娶了一个15岁的女孩。尽管法律规定16岁以上才是合法结婚年龄,任何跟16岁以下的女子结婚的男人都会被当作强奸而被控,男子却逍遥法外,而且光明正大举行婚礼。副首相说他们是“OK”的,因为“你情我愿”。
这样的个案不止一个。要跟穆斯林探讨?伊斯兰的世界,你们不懂。在伊斯兰信仰里,那是可以的。真主是伟大的,伊斯兰是美好的,而且伊斯兰还可以娶4个老婆。别说15岁,要娶11岁的都没问题。皈依伊斯兰,天下太平。
这是政府要传达的信息吗?
撇清宗教与刑事法典灰色地带
如果政府认为这是个“伊斯兰国”,他们就不会理那么多。如果他们认为这是个“世俗国”,他们就会立场坚定,斩钉截铁果断的去修改法律,撇清宗教与刑事法典的灰色地带。
政府里的非穆斯林议员如果要为非穆斯林争取权利,他们这时候就要强硬。
如果政府里的非马来人政党怕丢了官职,怕失去穆斯林的支持,不敢挑战副首相,他们就是懦弱。平时大声斥人的神态,就是狐假虎威。
最近有个原本被控贪污,后来被撤销的贪污案,还记得吗?买了便宜的房子,又死不认罪,说是“愿买愿卖”。去问卖他房子的那个人,也是“愿卖愿买”,死不认罪。这案子连查都不敢被查,还有人说他是被陷害的。现在当事人已经逍遥法外。这也是典型的“你情我愿”版本。
所以,在马来西亚,“你情我愿”真的很好用。大选前的甜言蜜语,各种天花龙凤,听到都要上天的,虽然隐隐约约感觉这种承诺不可能实现,还是投选他们,尝试一下又何妨,不行以后再换。这也是“你情我愿”。
所以,还是收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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