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P2P刚起步 推房产众筹时机未成熟
(吉隆坡4日讯)政府提议由私人界主导房地产群众集资(Property Crowdfunding)平台,房产专家和P2P平台业者认为,此举虽“创新”,但实际可行性有多高仍有待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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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lender私人有限公司总执行长黄慧敏也认同上述建议确实很创新,但整个机制尚未出炉,如今置评言之过早,或许很多人会觉得,帮助首购族支付20%的首付可能更实际。
“由私人界承担这80%房屋价格目前在我国未必行得通,是因为当前市场投资人的风险承受度并不在。目前另类投资(alternative funding)的投资者通常在寻找的都是短期投资,现在说着的借钱给他人买房,这可是一项长达20、30年的长期投资。”
监管不当恐沦为投机工具
黄慧敏也说,国内个人对个人(P2P)网络借贷平台刚起步,且目前在P2P平台集资的都是中小型企业或新创公司,发展并未成熟。
“某种程度上,我们的投资组合仍然不稳定(seasoning),而且模式也未达100%被证实是有效的。”
Axis Reit Managers有限公司投资主任及马来西亚房地产代理公会(MIEA)前主席西瓦山克回应《中国报》电访时指出:“这或是个好主意,让愿意承担多一点点风险的投资者协助首购族拥屋,解决他们无法从传统较保守的商业银行管道中获得贷款的问题。”
“这情况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类似,他们根据新创公司的建议书以决定是否投资,并承担潜在风险。现在只是从投资公司发展转为投资首购族买房。”
但他认为,整个平台必须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清楚的条规、运行模式和利润分成,以防被有心人士利用借机炒房及牟取利润,变相成为持牌放贷的平台。
可借鉴海外房贷P2P
在国外其实也有群众集资提供房产相关贷款的网贷平台,只是政府刚宣布,不晓得即将推出的房产众筹平台模式是否与国外类似。国外所谓房贷P2P提供的就是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类贷款。
根据网上搜索资料解释,房贷P2P本质上属于抵押贷款模式,借款人将自己的房子拿来抵押给平台,平台按照房子估值的一定比率发放借款。假设借款人违约,平台将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变卖房产以减少损失。
根据2019年财政预算案,政府将批准由私人界主导房产众筹平台,作为首购族买房提供另一个替代融资渠道。
在个人对个人(P2P)网络借贷的框架下,举例一名买家在欲购买一间房产时,只需支付房价的20%,剩余80%则由那些有意参与上述“房地产群筹集资”平台的投资者支付。
上述平台将由证监会(SC)监管,预计明年首季推出,一旦成功推行将有助提高国内首购族的拥屋率。
报导:叶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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