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具 服务 岳母公司承包 大学讲师夫妇控滥权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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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具 服务 岳母公司承包 大学讲师夫妇控滥权

    (马六甲15日讯)在大学担任讲师的一对年轻夫妇,涉嫌使用母亲兼岳母名下所注册的公司,为大学化验室提供用具、研究服务等,赚取逾5万令吉,今日被控4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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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被告是在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借用母亲兼岳母所注册的公司,为大学的化验室提供研究服务;为夫者面对3项控状,为妻者则被控1项控状。

    莫哈末祖法达及诺丽英面对4项滥职及贿赂控状。
    莫哈末祖法达及诺丽英面对4项滥职及贿赂控状。

    被告莫哈末祖法达(36岁)及诺丽英(33岁),为甲州某大学工程系讲师,莫哈末祖法达的3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1月27至7月15日之间,身为大学讲师滥用职权,即通过岳母所注册公司,为大学化验室提供购买化验室的用具、研究用途服务等,接受1万9986令吉、1万9975令吉及9102令吉的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处罚。

    诺丽英则被控在2015年1月15日至7月23日之间,以母亲的公司接受3498令吉的贿金。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20年及罚款不少过5倍贿金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罗海查卡欣说,两人收入只有9000令吉,必须负担两名孩子、双方家人,要求减少保释金。

    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案订12月18日过堂。男被告在每项控状下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女被告也以1万令吉保外,两人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

    本案由来自反贪委员会的依弯沙阿都沙末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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