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IPIC董事部没批准 高盛擅做集资交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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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马案◢IPIC董事部没批准 高盛擅做集资交易

    (吉隆坡20日讯)过去曾协助一马发展公司发行债券的高盛集团被揭发,至少有1项集资交易,是未经过作为债券担保人的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董事部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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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上,在决定集资交易前,董事部需为重大交易所面对的风险进行表决。

    但高盛银行高层向新加坡《海峡时报》透露,IPIC在2012年为一马公司所担保发行的17.5亿美元(73.2亿令吉)债券,集资作业仅由IPIC高层,就如时任总执行长卡登迪所批准。

    该名高层也说,高盛利用IPIC高层管理人员及马来西亚高官之间信函,来清除其内部和外部的批准阻碍。

    高盛在回覆《海峡时报》书面问题中也承认,该银行在发行债券时,并没有获得IPIC董事部的议决,而是依照IPIC高层所提供的文件,以及外部法律顾问的意见,证明IPIC有权担保。


    唯该名高层不愿评论有关银行在一马公司债券交易中,获取6亿美元(25亿令吉)费用一事。

    高盛在未经IPIC董事部批准就发行债券之举,让该银行所扮演的角色受到调查。

    高盛决定在未经国际石油公司董事部批准下,继续进行国际债券发行的做法,将使该银行更被广泛认为,是涉及马来西亚主权基金的全球最大金融丑闻之一,而其在当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会受到调查。

    另一名不具名的前高层则透露,高盛必须鉴定的最大问题,就是到底其他支持文件是否等于或胜于董事部的批准。

    至于阿布扎比政府截至目前仍没有就IPIC为何在没有董事部批准下,仍愿意担保一马发展公司债券一事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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