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遇刺◢撤谋杀控罪 西蒂艾莎直呼“太幸福”
(莎阿南11日讯)“金正男遇刺案”的印尼籍女被告西蒂艾莎获得在不代表无罪下释放,让她直呼太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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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莎阿南高庭作出判决后,乘搭电梯离开时接受媒体简短访问时透露,她没有料到今天会获释,因为她是在没有接获通知的情况下获释。
“很惊喜,也很幸福。”
摄影:黄介琳
西蒂艾莎进入车子离开法庭前,轻快地向媒体们说再见后,车子便扬长而去。
另外,印尼驻马大使馆代表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控方是基于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西蒂艾莎有罪,所以撤销控状。
询及西蒂艾莎获释后的心情,他说,西蒂艾莎肯定感到非常开心,这也是他们的职责;同时很感激法庭作出有关裁决,并认为法庭的裁决非常公正。
摄影:黄介琳
针对西蒂艾莎会否再被控上庭,他则认为不会。
他说,他深信西蒂艾莎无罪,但基于对大马司法的尊重,所以印尼驻马大使馆的职责是为前者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印尼政府和总统则是要确保她获释,因为这是他们的责任。
“(西蒂艾莎获释是印尼政府努力的成果?)当然,因为她是我们的孩子、女儿。每一名印尼公民都是我们的孩子。我们为她提供最好的律师,每个部门都和外交部合作。
首被告西蒂艾莎 获释了!
随着控方申请撤回控状,莎阿南高庭今日释放金正男遇刺案首被告西蒂艾莎,但释放不代表无罪。
2017年10月,西蒂艾莎与另一名被告段氏向被控与4名仍在逃逸中的人士,在雪邦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处,一起杀害朝鲜籍男子金哲(金正男)。
段氏向和西蒂艾莎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谋杀,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的同谋罪名同读,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2018年8月16日,莎阿南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曾裁决,基于控方成功举证,因此两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两人均需出庭自辩。
西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成指出,控方是在没有提供任何原因下,向法庭提出上诉撤销控状申请。
因此法庭必须尊重控方的诉求。
魏顺成指出,西蒂艾莎获释后,只要一完成相关手续,就可随时回国。
摄影:黄介琳
魏顺成指出,目前西蒂艾莎已被带往印尼驻大马大使馆。
他说,DNA释放不代表无罪下,意味只要一有新的证据,被告就会重新被控,但再这宗案件下,控方并没有提供任何撤销控状的理由,所以他认为控方应该不会再提控西蒂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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