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刮乐 骗56人76万 华男判监53年
(芙蓉31日讯)大马史上最大宗,男子涉以刮刮乐诈骗56人,换来入狱53年代价!
一名华裔男子通过刮刮乐活动,诈骗56人高达76万6600令吉,在1999年消费人保护(消费人索偿仲裁庭)条例下面对55项控状,今日在芙蓉推事庭罪名成立,各被判监5个月至18个月,由于刑期分开执行,被告须入狱53年4个月16天。
森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佐哈里在法庭作出宣判后召开记者会透露,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的刮刮乐诈骗法庭案件中,刑罚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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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被告郑国龙(译音,47岁)是两间注册公司的拥有人,他在2017年4月5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面对55项抵触1999年消费人保护(消费人索偿仲裁庭)条例第117(1)条文的指控。
抵触条文者,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这起案件共有56名受害者,受害者的损失高达76万6600令吉。
他指出,被告是利用提供幸运抽奖的方式,让受害者刮下有关纸张后,宣称受害者中了大奖,包括豪华轿车,受害者被要求交出一笔订金,以换取奖品。
(本报黄健伟摄)
他指出,被告当时并不认罪,案件经过审讯,并在56名被诈骗受害者及2名证人官员的作证下,法庭在今日作出判决。
推事诺扎丽扎基于证据充足,证实被告犯罪证据确凿,宣判被告55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各监5至18个月,由于刑期分开执行,最终须坐牢53年4个月16天。
被告并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主控官为来自森州贸消局的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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