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鞭打学生 老师上诉得直 半年监禁变1天 罚款加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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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鞭打学生 老师上诉得直 半年监禁变1天 罚款加倍

    (莎阿南26日讯)因动手鞭打拒绝祈祷的11岁学生,遭推事庭判处监禁6个月、罚款2000令吉的宗教老师得直,获高庭改判监禁一天,但罚款提高至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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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莫哈末阿迪(25岁)是于2017年8月因11岁男学生拒绝祈祷而打伤后者,于去年11月16日在加影推事庭被判蓄意伤人罪名成立,被判处6个月监禁及最高罚款2000令吉。

    当时推事努阿菲达基于无法挑出合理疑点,而作出上述裁决。不过,被告向法庭要求申请暂缓监禁刑罚,以将此案至高庭,努阿菲达也批准其申请,但谕令罚款需在当日缴清,被告也缴清罚款。

    案件今日在高庭下判时,批准减轻其刑罚至监禁一天,但罚款增加至4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凯鲁阿敏;主控官是布斯柏拉希副检察司。


    示意图 (取自网络)
    示意图 (取自网络)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2017年8月16日下午2时25分,在瓜拉冷岳一所宗教小学内,致伤一名五年及的男学生。他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处一年监禁或2000令吉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凯鲁阿敏在庭外受访时说,其当事人将会被送往加影监狱,并会在下午获释。

    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2时25分,在位于乌鲁冷岳的学校内,使用藤鞭打伤5年级男学生的双腿,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这宗老师鞭打学生事件,是被上载至社交媒体后引起热议,宗教老师更因此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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