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立遗嘱 可影响家庭关系
(吉隆坡4日讯)华人不习惯立遗嘱,逝世后因身家分配,而影响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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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透露,大多数华裔都不习惯立遗嘱或在公积金填写受益人名字,导致他们去世后,家人会为财产的分配起纷争,进而破坏家庭关系。
拍摄:蔡景丽
张天赐今午在2位法律顾问拿督林春景和拿督汤木陪同下,针对华裔不提早分配财产受益人召开记者会说,他在今年已接获8宗的华裔家庭,因财产分配问题而向该部求助。
林春景说,许多已婚的华裔都不懂得在公积金加上或更改受益人,导致配偶在他们去世后无法接管财产,而这些事主几乎都是女性。
他说,由于他们的丈夫在未婚前,都会在受益人栏目填写兄弟姐妹的名字,但他们在已婚后,就忘了把名字改成妻子或孩子的名字。
“因此,丈夫去世后,妻子就无法合法接管财产,而这些兄弟姐妹接管这些钱后,就不会转交给其兄弟姐妹的配偶。”
“有些女性在丈夫去世后就没有了经济支柱,因此她们非常需要这笔钱生活。”
拍摄:蔡景丽
他说,公积金的受益人随时都可更换,只要到雇员公积金局的官方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后,再到柜台提交表格即可。
他说,另一种情况是,若发现去世配偶没有填写任何受益人,那他们就要向高等法庭申请受托书,等到批准后,才能合法接管财产。
不动产分配也可引发纠纷
除了公积金,死者各种财产与不动产的分配也是引发家庭纠纷的其中一个原因。
法律顾问拿督汤木说,立遗嘱无需太多的钱,因此民众可尽快立遗嘱,妥善分配财产,避免日后影响家庭关系。
“若没有立遗嘱死者的财产(不包括产业)不超过60万令吉,家属可委托政府机构下的公共信托有限公司(Amanah Raya Berhad)帮忙公正地分配财产给家属。”
他说,在立遗嘱之前,要找2名可信的见证人,而他们不能是遗嘱当中的受益人,并在他们的见证下签下遗嘱,即可生效。
他说,若死者没有立遗嘱,根据现有的法律会以25%、25%和50%,分别分给死者父母、配偶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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