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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打儿女控2罪 法官拒让狠父认罪
(太平2日讯)涉嫌虐打姐弟的华裔父亲,今日被控2项罪名时认罪不讳,但法官基于被告情绪反覆及听不明白控状内容,拒绝让被告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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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基于被告和2名受害人同住,不允被告保释外出,案订9月13日过堂。
身穿黑衣黑裤的嫌犯,今日延扣令届满,被警方押上法庭,面对2项控状。
(本报林顺利摄)
由于被告不谙马来文,不大听懂控状内容,现场也暂没有华裔通译员,审讯一度押后,直至接近中午,才有通译员到来,才令提控程序完成。
被告王嘉荣(译音、39岁),任职酒廊员工,居住新板。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7月23日凌晨4时,在霹雳太平新板马末花园一间住家内,以藤鞭鞭打一名12岁男童即其儿子,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刑罚是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最高20年。
另一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虐打其15岁女儿,触犯同样罪行。
此案地庭法官是祖喜米,主控官是诺丽查。
嫌犯被押入法庭室时,不时回避记者镜头,也争取时间与等候在走廊的亲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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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姐弟就读某中小学,相信长年遭父亲毒打,身上都布满新旧鞭痕,以及相信是烟头灼伤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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