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言屋语‧脱售逾5年房产 盈利税应归零
一名友人最近因出售10年前购买的公寓后必须缴付房地产盈利税(RPGT)而唉声叹气。有关收入是为了用来支付孩子的高等教育费。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政府于2019年财政预算案调整房地产盈利税,凡脱售持有超过5年房产的大马公民与永久居民都将被征收5%房地产盈利税。在这之前,只有出售持有少于5年的房产才会被征税,以抑制房市投机活动。
有关新措施已对那些买房自住、投资,甚至是用作对冲通胀的屋主造成冲击。这些人是想用他们的房产来获得长期租金或资本增值,而非为了投机。
对长期投资者不公
这个问题是由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HBA)总秘书拿督郑金龙通过其文章和专访所提出的。他促请政府将出售超过5年房产的房地产盈利税调回零税率。
我赞同郑金龙的观点。对那些有长期产业规划的真正购屋者而言,如此“惩罚”他们是不公平的。
若购屋者把房产当做长期投资或未雨绸缪的工具,他们不该为出售超过5年的房产而受罚。
不仅如此,这也将减少可供出租的房产,最终还将导致租金因供不应求而飙升。
国库控股(Khazanah)研究中心的数据指出,马来西亚在2010年的拥屋百分比为72.5%,高于澳洲(68.1%)、英国(67.4%)和美国(66.5%)。
有关数据显示,尚有四分之一的马来西亚人仍然在租房。因此,我们需要一些屋主购买超过一间房子,让那些还没有能力或还未做好拥屋准备的人租用。
就如上述数据所示,全世界总有一定比例的人口是不会买房的。而这些人将得向其他屋主或政府租用房子。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鼓励人们长期拥屋,不管他们是为了自住还是赚取租金。我们也必须鼓励人们购买一间或多间房产,以确保租赁价格可负担。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