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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起 隆电召车执法
(吉隆坡30日讯)直辖区陆路交通局主任拿督依斯迈莫哈末查瓦威说,当局将于10月12日之后采取行动对付没有遵守条规的电子召车(e-hailing)的车辆,包括发出罚单予违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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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当局将会出罚单予违反条规者 ,包括没有商用车辆执照者。
他指出,一旦过了上述为期3个月的期限,将在隆市一带展开巡逻和取缔行动对付违例的电子召车车辆。
他说,经过取缔行动,发现25人没有电召车准证(eVP),55人没有商用车辆执照(PSV)、73人没有电召车贴纸等。
在7月13日,交通部长陆兆福曾表明将延长多3个月给所有尚未遵守条规的电召车的车辆,包括拥有商用车辆执照。
针对印尼“GoJek”电召摩哆时,依斯迈莫哈末查瓦威说,当局目前正等待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的研究报告。
“我们必须要再深入探讨,包括摩哆骑士的执照、路税等,因为我国有不少摩哆骑士并没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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