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时代(上篇)任意创作成本低 人人都可当网红
网络上的社交和娱乐特性,成就不计其数的网红(因网络走红的人),从网络衍生的广告效应,推动了多元化的网红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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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不认同网红作为,质疑网红经济的实质威力,但没有人可扭转这股势不可挡的网络新势力。
出名快,赚钱快,加上“人人可当网红”的噱头,吸引男女老少前仆后继投入社交网络当网红。
但人人真的都可当网红?
电子商务专家兼雪兰莪资讯科技与电商理事会学院院长吴文彬坦言,“想了解网红,必须看网络发展的脉络!”
网红现象,其实是网络带来的一个冲击,让很多人意识到:原来,每一个人都可以提供各式各样的讯息给所有人。而这个前所未有的“奇迹”,颠覆对传统资讯传递的既定印象。
网络是一个产业
电脑诞生在1970年代,但网络的发展须追溯到1989年的万维网,即“www”(World Wide Web)。万维网并不等同网际网络,它是靠着网际网络运行的一项服务,但是,它绝对是资讯时代发展的核心,也是数十亿人在网际网络上进行互动的主要工具,虽然,当时工具的使用不方便。
1995年,才是冲击的开始,Netscape在美国上市,所有人开始意识到“网络产业”的概念,而不仅仅是电脑而已,网络是一个产业!很快,dot-com年代来临。
太多dot-com公司,吸引大笔投资注进去,但是公司并没做出好成绩,以至于,到了2000年,这就形成dot-com泡沫,经过一轮汰弱留强,在泡沫中留下来的,都是真正能够做网络科技的人或公司。
“网络有好几波的运动,从电邮、论坛(BBS)到dotcom,这些运动,都是从草根阶层扬起。因此,网络是非常草根的工具,或者是一个‘世界’。你越低阶,你的公司越小,应用网络对你的帮助越大,大公司运用网络一般运用得不好。
“说回网红吧。网红是一个代名词,广义来讲,就是在网络上红起来的人。要谈网红,应该从部落客的年代谈起,大家经常忽略这点。2006年之前,面子书还未在大马崛起前,几乎部落格便是我们现在的网红概念,他们是很红的,很多餐厅要找部落客来写文章,他们对网络上的读者有很强的影响力。”
尤其在2004年南亚海啸事件中,没有任何记者可在现场进行报导,可是后来,大家发现,有很多的文章,所谓的“新闻”,都是部落客写的!
部落客是网红“始祖”
在媒体还没下放到个人的年代,从部落客身上,大家第一次感受到,媒体的任务开始下放到任何一个人,即是,只要你可以持续写文章,内容又有价值,你就可以成为“媒体”。
“部落格后来被社交网络取代,并非因为社交网络有多厉害或出现更棒的网红,而是因为社交网络做到了“把人留在你的地方”,比如说,面子书成功把网民留在面子书。人们把时间的关注点,放在了社交网络,就很少去看部落格的文章。”
部落客逼于无奈,就把他们的文章贴在面子书,或者在推特放一个链接,希望把人引回来他的部落格看文章,可惜效果不好,因为社交网络是黏性很高的一个模式,人们还是喜欢留在社交网络。最后,部落客只好把文章拆散,贴在面子书。
这个做法,带来不好的效应,网民很难一气呵成阅读到好文章。
网红崛起攸关FB粉丝
网红暨网络研究达人范雅福表示,“网红的崛起,和FB粉丝的暴涨期息息相关。在每个中学生都会加入FB的年代,引出了一堆所谓的网红。1994年后的这一群网红,我称他们为第一批网红。他们跟今天市场上的概念有关,他们,就是以自己的外在或一些搞怪东西红起来的网红。”
1994年之前的部落客网红,没有这么时髦,曝光率没有现在的网红高,现在都不活跃,1994年后,出现各类网红,包括好看的网红、才华横溢的网红,也有靠吵架出名的网红。他们走在街上,粉丝看到会尖叫,追着拍照要签名。
“网络世界太广了,只要手抓3或4万粉丝,人人都可当网红。”他续说:“每个人对网络的理解不一样,网红没有特定标准。你说你是网红,人家信你就可以。萧家峰和明佬,算网红吗?在我们的世界里,他们不算,但在他们和他们的粉丝的世界里,他们的确是网红,因为对粉丝群有影响力。”
网红没有特定标准
你用你的价值观去判断谁是网红,其实就是一句话──干卿何事?
对范雅福来说,大马第一位老网红叫做韩晓爱。很多网红告诉他“不懂我怎样红的”,实际上,这批老网红,红的方法简单到令人不敢相信,“一群俊男美女组织起来成为好友,放一张照片,Tag一百个人,share post,互相留言……就是这样红起来。当然,也要看颜值和一点运气!”
那时的Facebook,演算法单纯,但上市后,Facebook已不会自动尽量增加互动,或让互动性强的帖子不断出现。
过去,网红post一张照片,动辄便有35万个like的美好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
YouTuber嚐科技甜头
吴文彬表示,“网红的发展,必然要提YouTube。YouTube全面性红起来,差不多在2006年以后,因为YouTube靠的是影音串流,影音串流需要强大的网络来支撑。当时,手机还没法上网,上网只能乖乖坐在电脑前。”
“到了2007年,有个很重要的产品在地球面世,叫iPhone。虽然PDA比iPhone早,但使用PDA的人少之又少,毫无影响力可言。iPhone有一个IOS,有App可以装在手机,这把人类带入一个新的行为模式。”
2007年之前,YouTuber要红,有几个难度:首先,你要有电脑,要有网络。即便家里电脑连上wifi,人人看YouTube的瘾头不大,因为影片跑得不顺畅,一到高清就停一下,一直转着搜索线路。
“看一个影片都一波三折,所以YouTuber很难红。当其时,在网络走红的人,大量靠文章和照片,这就是部落客窜红的主因。迟至2010年或之后,网络的设备越好越快之后,YouTuber才有机会爆红。”
网络容易经营利基市场
“早期的部落客,真的因为内容好,广受赞赏而出名,这和传统媒体一样。后来,网红经济百花齐放,网络世代的媒体概念,开始产生一个差别:网络很容易经营利基市场。”
具体来说,你很喜欢收集一种植物,但在过去,你很难去找同好者,因为没有任何媒体可以帮你找同好者,后来,有了社交网络,你便可以在面子书弄一个群众,成立一个粉丝页,志同道合者蜂拥而至,大家开始讨论。
出版变得很容易
“这样单一的群体,广义来看,就是一个‘媒体’,更是一个利基市场,因为经营了一群共同兴趣的人,而在那里,如果能把资讯很好地传递给这群人,就可以产生商业价值,开始经营所谓的网红事业。
“今天,网红,或者内容创作者,可以任意创
作,因为成本很低,‘出版’变得很容易,拿起手机写一则文,按enter就算‘出版’,很快就有几十、数百或数千人看。网红倾向撰写喜欢的内容,也因此,大家会对一些网红的分享哗然:这样也行?”
“网红分享的内容,你认为没营养,或者没法认同其价值观,但其实是有一大批人去看他,并认同他,证明他的市场存在价值。传统大众传媒,比如说电视台,一定不会取用这些内容,这恰恰代表了一大批的受众。”
过去,传统媒体是不可能找到这一群受众,电视台的决定,将损失这批受众,而这批受众的数量,却可能比电视剧观众多数百或数千倍!
“我若是一个商业者,这群受众正是我要的客户,既然有商业价值,不管那位网红内容如何,不管我的价值观如何,我肯定要问他:能不能帮我打一个广告?”
需不停生产新内容
吴文彬强调,“网红应该有更高的层次。第一代网红,即部落客,不能单一归类他们为网红,因为他不是用个人自己的形象来红,部落客用他的文章和知识去红,并非因为外形,个人觉得,部落客更像是有影响力的关键意见领袖(KOL,Key Opinion Leader)。”
实际上,现在已有一些经营网红的公司已给网红找到一个更好的名称,也是吴文彬个人较认可的,即是创作者(Creator)。
“创作者不断生产内容提供给网民观看。我对广义网红的定义,大概就是这个面向来看。”
玩转场分享生活 中学生当网红
网红,尤其是年纪小小的网红,他们在网络的作为,他们的想法和作为,以“成人”角度解读,可能觉得无趣,但就是有那么多小朋友人爱看。
今年面临PT3大考的YouTuber暨TikTok网红言哥(姚汶言),10岁接触Facebook,后来接触YouTube。
“每天放学回家,我花半天看网络。父母会提醒我学业重要,但知道12岁时的我想当YouTuber,他们仍相当支持。我的第一支用手机拍的影片,是模仿另一位YouTuber的内容,即是’男生vs女生拍照’,反应很差。同学会讲我无聊,讲我不可能红,但我并不灰心,因为在做自己兴趣之事。”
言哥会上网观察最近红什么,什么红就拍什么。15秒的TikTok较轻松。在TikTok,我玩转场(transition),YouTube则是倾向生活日记。我的粉丝喜欢我巧遇其他YouTuber 或网红的生活分享。父母应该不懂什么是网红,但他们看我的频道,了解我平时都在做什么。”
他腼腆表示,“我不算真正的网红,在YouTube和TikTok,有逾万追随者,有时候,出街有人会叫我,要求合照而已,感觉很爽。在只有两三百个订阅者时,我觉得成绩不好,曾想放弃,幸好坚持到现在。给我多5年吧,我会自我增值,成为实至名归的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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