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奈何半生缘,鸳鸯泪满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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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悦读】奈何半生缘,鸳鸯泪满襟

    曼璐的母爱无可质疑,可是在道德层面上,这母爱也显得微不足道,因为临死前,她还是自私地对曼桢提出无理要求。作者在不同章节分层暗示了曼璐一路黑化的心路过程,道出生活无奈所衍生出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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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半生缘作者:张爱玲 出版:皇冠
    书名:半生缘
    作者:张爱玲
    出版:皇冠

    我与每本书的偶遇,都有着难以解释的渊源。我甚至相信,与它们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第一次接触《半生缘》,还得从我在网上观看视频,无意间滑到“我就是演员”的演技竞演综艺说起。

    当时正巧播放着《半生缘》,由张馨予饰演大姐,张钧宁饰演二妹。最让我记忆犹新是章子怡导师亲自上台,示范大姐是如何有预谋进屋安慰被侵犯的妹妹,这场悲剧显然是预料之内,因为一切都是她亲手策划的。

    她在房门口停留许久、不安地搓了搓手,进屋后扶起一张椅子、稍微整理了狼藉,才假意安慰崩溃的妹妹。这一示范跟书里的情节如出一辙,清楚刻画了姐姐的动机。《半生缘》出自之手,从鲜明的人物背景与情节描述,不难看出这本书非常贴近作者的生活,近乎作者生活背景的蓝本。譬如故事背景设在上海,与作者出生地一样;作者前夫胡兰成,以风流倜傥和“大汉奸”为名,与故事里好色成性及喜新厌旧的祝鸿才不相上下,后者也只是缺乏了“汉奸” 这个名号而已。

    诚心一句,这小说看得我十分痛苦,断断续续才把它给消化完。尤其看见主角们千言万语却有苦难言,加上含蓄个性,就这样与彼此擦肩而过、终生抱憾,不由得感叹活在现代的我真幸福。


    故事背景发生在30年代旧上海,由三位主角拉开序幕,分别是沈世均、顾曼桢及许叔惠。叔惠与世均是多年好友,在上海工作期间,世均甚至寄宿在叔惠家。三人因在同一家工厂做工而熟悉起来,世均也慢慢被温婉成熟的曼桢吸引,进而发展成情侣关系。

    忽地,情节来个峰回路转,曼桢娘家悄然无息举家搬迁,曼桢也失踪了,事情推手正是曼璐,也就是曼桢的姐姐。事实上,曼桢并不是失踪,而是被曼璐囚禁在她家接近一年,帮她借腹生子,以留住祝鸿才这风流姐夫的心。

    故事开端,我还是挺敬佩曼璐这名人物,为供养全家老小,她牺牲下海做舞女,甚至委曲求全嫁给祝鸿才。但这并不能动摇后期我对曼璐的鄙视。为满足私欲,她假装病重欺骗曼桢来家探望,让祝鸿才逼奸成孕,还对世均说谎曼桢嫁给了豫瑾,亲手葬送妹妹的幸福。

    看到这里,我由衷希望能亲眼目睹她的现报。不久后,曼璐病重命丧黄泉,临终前不但留不住祝鸿才的心,曼桢也和她反目成仇,连丧礼都没出席,这也应验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我始终坚信,这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既然自身受过伤害,更该为他人着想。更何况,那是你亲妹妹啊!

    生活无奈黑化人性

    重读这本小说以后,我对这件事的发展有着更详细的体会。我发现,曼璐的所作所为不单纯只是想留住祝鸿才的心,而是另有隐情。记得曼璐与豫瑾本是订婚了的,后来为了养家下海当舞女,也就单方面解除了婚约,可她对豫瑾还是念念不忘。再见面时,为了豫瑾曾经的一句话“紫衣的姐姐”,曼璐穿上紫色衣服来会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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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瑾这时候已爱上曼桢,拒绝与曼璐旧情复燃。这对曼璐来说是个重重的打击,她想:“连这一点如梦的回忆都不给我留下。为什么这样残酷呢?……我没有待错她啊,她这样恩将仇报。不想想从前,我都是为了谁,出卖了我的青春。要不是为了他们,我早就和豫瑾结婚了。我真傻,真傻。”

    大家应该都看出来了,豫瑾爱上曼桢这件事,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曼璐嫉妒妹妹能获得这么多男人(世均、豫瑾)的爱戴,也为自己毁了的贞操与青春感到愤愤不平,从而产生不平衡心理,伺机报复。

    不仅如此,曼桢拥有良好的教育及生育能力,这看似触手可及的东西,对曼璐来说只能是下辈子的事了。由于堕胎数次,曼璐再也不能生育,失去为人母的资格,是双重打击。临终前,她恳求曼桢嫁给祝鸿才,以便代她抚养孩子(曼桢的亲儿子):“我这时候死了,别的没什么丢不下,就是不放心他,我真舍不得。”

    曼璐的母爱无可质疑,可是在道德层面上这母爱也显得微不足道,因为临死前,她还是自私地对曼桢提出无理要求。作者在不同章节分层暗示了曼璐一路黑化的心路过程,道出生活无奈所衍生出的人性。

    接下来,我发现旧时候的思想几乎成了道德绑架的元凶。顾太太(曼璐曼桢的妈妈)是老思想的人。当她知道曼桢嚷着要报警时,说道:“哎呀,这孩子就是这样不懂事,这种事怎么能嚷嚷出去,自己没脸哪。”曼璐也说:“是呀,大家没脸,鸿才现在算是在社会上也有点地位的人了,这要给人家知道了,多丢人哪。”顾太太对此也表示认同。

    若被侵害立刻报警

    拿着“家丑不可外扬”当幌子逼迫受害者担起责任是有违伦理的。我在网上看过这么一番话:“穿着暴露的女生都活该被强奸,是她们自己引火自焚、引狼入室。”

    这番言论无疑是颠倒是非黑白,仗着扭曲的三观睁眼说瞎话。马来西亚刑事法(Penal Code)第376条文对强奸犯一律进行严惩,最严重的刑罚高达30年监禁和10下鞭刑。值得一提的是,同谋与参与者的刑法与主谋一样,也就是说借刀杀人的罪犯不会被轻判。此外,刑事法第342-348条文也将惩罚非法囚禁者,最高三年监禁及罚款。

    同样,如被定罪,同谋与主谋的刑法一样。从书中可看到,中国当代已有类似法律。然而封建思想导致人们的思想还未开明,认为被践踏了的女生都是破罐子,与其追究,倒不如将就嫁给强奸犯算了。

    这里想严肃阐明,暴力案件中,错不在被玷污的受害者,而是那些实行暴力的罪犯。因此,遭到类似暴力的受害者,有机会逃出生天以后应当马上报警,寻求法律保护。能对你实行暴力的犯人,自然也不会珍惜你,跟了他只不过是送羊入虎口而已。如果有人给予言语侮辱,首先还是得提醒自己,错不在你,无谓为了三观颠倒的人而伤害自己。

    故事最后,我不得不说,曼桢既勇敢也坚强,即便负债她也选择和祝鸿才离婚,最后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值得敬佩的是,曼桢虽无法理解母亲的行为,依然定时寄钱回家,履行作为孩子的责任。对于曼桢拒绝与世均复合这一块,她毅然坚守道德原则,不破坏世均的婚姻。结局虽不完美,可我很庆幸他们还是重逢了,依然爱着彼此,至死不渝。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

    读书人/江佳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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