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 执法当局2015年开档调查 沙鲁始怀疑刘特佐
(吉隆坡7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坦言,他是在执法当局于2015年展开调查后,才开始对在潜逃的大马富商刘特佐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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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调查于2015年展开后,当局向我展示代表资金流向文件时(才开始对刘特佐起疑),但我不记得是警方或是反贪污委员会(展示相关文件)。”
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控状案续审,沙鲁阿兹拉作为控方第9名证人,于今日开始接受纳吉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披露上述事宜。
证人说,他依稀记得自己是在2015年尾受当局传召录供,唯他没有询问当局官员案件调查范围,以及何者是调查对象。
沙菲宜今日也针对沙鲁阿兹拉和刘特佐的初期交涉经历,盘问证人他对刘氏的印象。
证人指出,刘特佐是一名经常迟到的人,但依他观察,刘氏具备迅速理解能力,能快速明白事情。
沙鲁阿兹拉于9月23日在庭上宣读书面证词时披露,他是在一家顾问公司,即Andersen Consulting(之后名为Accenture)任职时,于2007年认识刘特佐,因后者当时是该公司的客户。
刘特佐经常迟到
他说,当时刘特佐是第一银行集团(UBG)的董事经理,他们的相识始于刘特佐要求为他的公司准备一个投资系统。
沙鲁阿兹拉当时指出,在履行上述任务期间,他和刘特佐有许多交涉,因此他相信刘特佐也许是在那时候,从中评估他的性格,而他只是履行客户指示,没有多问。
针对述证词,证人解释,他要传达的是他猜想刘特佐当时视他为一个不会多管闲事的人。
认同TIA是登苏丹“结晶”
沙鲁阿兹拉认同沙菲宜主张,即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是时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的“结晶”,而非纳吉。
沙菲宜针对沙鲁阿兹拉及刘特佐,曾到登嘉楼行宫觐见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一事,盘问证人是否可证实当时陛下对刘特佐留下良好印象。
证人指出,根据刘特佐当时在行宫内的言行举止,他可看到刘氏和陛下是相熟的。
“那是一个非常短暂的观察,观察刘特佐和陛下之间的交流,他(刘氏)获得陛下的认可。”
此外,沙鲁阿兹拉证实,是刘特佐建议他担任TIA总执行长月薪为8万令吉的数额,同时披露他在加入TIA时,曾获2个月的“入职奖金”(sign-on bonus),数额达16万令吉。
证人解释,他之所以会要求获得上述“入职奖金”,是因他当时没有提前通知下离职,而需赔偿其前东家“Accenture”公司。
他解释,身为高级执行员,他当时需要赔偿其前东家3个月的薪水,他当时的月薪为大约3万令吉,因此他需就此赔偿大约9万令吉。
去年6月被禁出国
沙鲁阿兹拉证实,他在2018年6月开始被禁止出国,而他是在当时许多媒体报导,甚至有篇报导指他将被捕后,浏览移民局网站,才知道已被列入禁止出国的黑名单内。
沙菲宜询问沙鲁阿兹拉,是否有找出自己被禁止出国的原因,而后者回应说,他认为这是因和此案有关,同时也认为此举是为了避免掌握有关此案资料的人士消失。
此外,证人认同沙菲宜主张,即被禁止出国对他来说是个负担,包括在寻找就业的可能性,而他目前处于无业状态。
2人能干才信任
不会因被骗怪罪纳吉
沙菲宜在盘问沙鲁阿兹拉时,提及后者曾指他之所以接下TIA总执行长一职,是因为有2名能干的人提供他谘询,分别是刘特佐和唐敬志(CASEY TANG,译音)。
沙菲宜因此询问沙鲁阿兹拉,为何会毫无保留和明确地信任上述2人,更何况当初在他加入TIA前,刘特佐只是他的客户,且和刘氏只是偶尔联络。
证人解释,当时TIA正在起步,且他发现主要驱动者如刘特佐和唐敬志,获得主要利益相关者如时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的信任,因此他是基于此依据,相信上述2人。
他认同辩方主张,即从2009年至2015年,他是完全信任上述2人。
沙菲宜接着加重语气询问沙鲁阿兹拉,指后者身为总执行长,若是毫无保留和明确地信任刘特佐,是否可怪罪于其当事人纳吉。
“是你(沙鲁阿兹拉)自己被骗!”
证人坦言,他并不能因自己被刘特佐欺骗而怪罪于纳吉。
虽然如此,当沙菲宜指证人不能说其当事人纳吉和刘特佐为同谋,沙鲁阿兹拉则以:“我无权这么说。”,回应辩方律师。
否认从空壳公司获利
沙菲宜主张,时任高盛集团亚洲区总执行长莱斯纳在被控涉及Magnolia项目刑事案件中已认罪,并指该案有关“1MDB 2号主管”(1MDB Officer No.2)滥用空壳公司资金,唯沙鲁阿兹拉澄清,他名下没有任何空壳公司。
“我没有(开设)空壳公司,也不是这类公司的受益人。”
Magnolia项目是指,高盛集团负责替1MEL发行17亿5000万美元债券的项目。
沙菲宜也说,莱斯纳在2013年7月,向“1MDB 2号主管”支付100万美元;沙鲁反驳指这并非事实,且他是首次听闻上述说辞。
沙鲁说,他曾阅读美国司法部首份报告,并承认自己是该报告所指的“1MDB 2号主管”,而该份报告提及的“1MDB 1号主管”是指唐敬志。
无论如何,沙鲁否认自己是该司法部所有报告中所指的“1MDB 2号主管”;据悉,美国司法部共针对1MDB案件撰写4份相关报告。
巫统有人妒忌刘特佐影响力
沙鲁阿兹拉说,当纳吉开始成为1MDB公司的唯一持股者时,该公司形象已成为一项课题,且许多巫统的人对刘特佐可接近纳吉,并对纳吉具有影响力而感到妒忌。
证人说,基于上述原因,因此当刘特佐通知他需在参与1MDB的事务上保持低调,以不威胁到纳吉的地位时,他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他也说,在2009至2011年期间,仅有非常少的人知道刘特佐当时在纳吉与沙地阿拉伯、阿布扎比甚至是中国之间的关系中,扮演了极大角色。
“2009至2011年期间的情形(与目前)不同,鲜少人知道刘特佐在纳吉与阿布扎比、沙地阿拉伯及中国的关系上扮演重要角色。”
不排除刘特佐用他人名义下指示
沙鲁不排除,刘特佐利用其它人名义,包括唐敬志、1MDB前总投资长兼卢爱璇(译音)等人名义去执行其要达成的事项,并“教育”这两人,以及沙鲁听从刘氏指示的可能性。
沙菲宜主张,基于沙鲁在Accenture公司任职时曾听从刘氏下达指示,于是问沙鲁,刘氏是否因此“教育”后来在1MDB任职的沙鲁继续听从其指示时,沙鲁指:“有可能”。
另外,沙鲁透露,刘氏知悉他喜欢科技事物,故刘氏曾赠送他两部黑莓手机;他曾使用其中一部手机,另一部手机则作为1MDB公司晚宴中的幸运抽奖环节奖品。
“基于刘特佐说,使用黑莓手机即时通讯软件(BBM)具安全性,从2014年起,他会透过BBM与我联系,我们偶尔也会用Skype联络。
要求删除所有讯息
“他说,我们不晓得能相信谁,我们要保护老板,确保安全。”
但沙鲁没有说明“老板”是谁。
他也说,刘特佐指示他删除所有电子讯息、通讯记录及销毁相关文件,但他仍保留部分通讯记录,并指1MDB官方实体文件皆交由公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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