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 1MDB拖延提供文件予审计局 沙鲁直指与纳吉有关
(吉隆坡14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不认同辩方主张,即1MDB在提供国家审计局文件一事上有所拖延,是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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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控状案续审,控方第9名证人沙鲁于今日继续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
沙菲宜今日在庭上向沙鲁展示国家审计局曾于2010年10月5日,致函给沙鲁,内容是针对1MDB曾发出的一信,反映若国家审计局审计该公司,不能复印公司向该局出示的所有文件,同时指机密文件需先获公司董事局同意才能公开。
沙菲宜盘问证人,他是否意识1MDB的上述信件内容,反映该公司在提供文件给国家审计局时有所拖延,获沙鲁回应:“是的”。
刘特佐告知要非常谨慎
至于1MDB在提供国家审计局文件一事上有所拖延,是与纳吉无关的说法,沙鲁则回应说不同意。
沙鲁解释,根据1MDB此前发出的信,国家审计局进行的精明审核应仅限至2009年7月,刘特佐也曾告知他要非常谨慎,以防资料外泄。
沙菲宜接着主张,刘特佐当1MDB犹如其“爷爷的公司”,向沙鲁下达指示,而后者盲目跟随其指示。
沙鲁回应说,刘特佐是传达1MDB股东的指示,而1MDB是遵循股东的指示行事,但也坦言这是在没有与股东会面和确认下所遵循的指示。
沙鲁供称,刘氏当时是1MDB股东的代表,但非股东。
根据沙鲁的书面证词,时任财长纳吉的权力是来自1MDB公司章程中阐明的3个角色,即首相、财政部长及1MDB顾问局主席,而根据公司章程第6条文,财长担任的角色是1MDB的唯一股东。
“不予置评”回应多项主张
沙菲宜于周一(14日)审讯结束前,向沙鲁抛出多项主张,惟沙鲁皆一律以“不予置评”回应。
这些主张包括:时任首相不曾是妨碍对1MDB进行审计和精明审核的人、纳吉没有意要妨碍对1MDB进行审计和精明审核、唯一可见的利益相关者是刘特佐和1MDB的一些人串联,以确保总审计司不审计1MDB于2009年7月31日的之后账目、他们之所以不要总审计司介入是因这将揭开刘特佐和1MDB在发行IMTN时的欺诈行为和不当管理、同时也会揭开1MDB资金有7亿美元被非法转入属刘特佐的Good Star有限公司。
但当沙菲宜向沙鲁主张,指早在那时候证人就和刘特佐为同谋时,沙鲁以:“我不同意”回应。
刘特佐交代谨慎处理资料
以免遭用来对付纳吉
沙鲁阿兹拉指出,刘特佐告知他,必须极度谨慎处理涉及1MDB决策过程的资料,以免有关资料遭用来对付纳吉。
他说,但当时他并没有出现紧张感。
另外,沙鲁透露,他与纳吉的传送讯息频率为一年一次;他会在纳吉生日或大选前向纳吉发送讯息,献上祝福。
“我虽可与纳吉传简讯,但我无法随意就我认为确实的事宜(向纳吉)传送讯息。”
沙鲁说,志期2010年7月7日,阐明1MDB机密文件须取得董事局及纳吉批准,才能提供给第三方的信函内容源自刘氏,该信函由他签署。
他认为,必须遵从国家审计局(精明审核)要求,但刘氏指审计和精明审计对纳吉来说是政治危机。
沙菲宜盘问证人,是否向纳吉确认指示是否属实时,沙鲁说,他视刘氏所下达指示源自纳吉,故他不具理由怀疑刘氏,及不断与纳吉确认相关指示是否属实。”
相信刘说辞不愿精明审核
沙菲宜主张,刘特佐不愿总审计司针对1MDB进行精明审核,是为了避免国家审计局发现该公司发行价值50亿美元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出现的资金差额,但沙鲁阿兹拉坚称,他当时相信刘特佐说辞,即进行精明审查将对纳吉形成政治危机。
沙鲁续说,1MDB发行上述票据后只取得43亿令吉,且此课题已成为反对党炒作的课题,但他相信刘氏所言,即阻止对1MDB展开审计工作是为了保护纳吉的政治利益,故他听从刘氏指示,限制国家审计局所能取得的1MDB公司文件。
此外,沙菲宜主张,如今人们皆知刘特佐持有Good Star公司,且来自1MDB的7亿美元款项流入该公司,并指若总审计司查阅1MDB在2009年7月31日以后的公司文件,就会察觉刘特佐糊弄1MDB,沙鲁对此表示认同。
纳吉赴国会 今午续审
由于联邦法院于周二(15日)早上将审理总检察署挑战上诉庭此前发出准令,给纳吉与沙菲宜,让他们就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领导他们案件检控团主控官提出司法检讨的上诉申请,因此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资金控状案审讯将与周二下午2时30分续审。
沙菲宜是在周一休庭前,告知法官柯林劳伦斯有关联邦法院将在周二审理上述案件一事。
此外,沙菲宜告知法官,指其当事人纳吉将于周二早上到国会,参与2020年财政预算案的辩论环节,因此向法官要求,批准周二审讯于下午2时30分开始,以让纳吉可来得及从国会回到法庭面审。
基于联邦法院将在早上审理上述案件,因此法官最终批准沙菲宜的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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