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与高盛谈判 撤3子公司诉讼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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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检察署与高盛谈判 撤3子公司诉讼

    (吉隆坡17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说,总检察署已与美国高盛集团进行和解谈判,以撤销大马政府针对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对高盛集团的3间子公司提出的刑事诉讼。

    他接受《日经亚洲评论》访问时说,“初步会议”已经举行,但差距仍然很大。

    “刑事诉讼及和解谈判同时进行。 它们并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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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米汤姆斯说,当局与高盛的谈判可能会持续到案件开审的第一天,即10月22日。

    “我们可以在开审的第一天达成和解。甚至在审判开始后,案件也可以和解。 因此,在检控方为刑事诉讼做准备的同时,讨论的大门仍然敞开。”

    总检察署是于去年12月向美国高盛集团的3间子公司,即高盛国际、高盛(亚洲)及高盛(新加坡)提出刑事诉讼,大马政府也在今年8月,向这3家3间子公司的17名现任和前任董事提出刑事诉讼。

    总检察长已于去年12月17日及19日提控高盛的主要职员莱斯纳与黄宗华、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卢爱璇和富商刘特佐,罪名是涉嫌以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来委托和唆使,以欺骗大马政府及一马发展公司发行的3项总额65亿美元(约270亿令吉)债券的购买者,而这些债券都是由高盛集团安排及承销。

    文告指出,另17人是在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第367(1)条文下被提控。他们在2012年5月和2013年3月担任高盛子公司董事,必须为遭控的公司负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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