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陈同佳致函特首 要求安排 赴台自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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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同佳案◢陈同佳致函特首 要求安排 赴台自首

    (香港18日综合电)涉杀害香港少女潘晓颖、触发反修订《逃犯条例》争议的陈同佳,预计下周三就洗黑钱罪刑满出狱。香港特区政府在周五夜间发稿表示,特首林郑月娥接获陈同佳的信件,声称已决定刑满后就其涉嫌杀人案到台湾自首,希望特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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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同佳狱中致函林郑,透露愿意赴台自首的意愿。互联网
    陈同佳狱中致函林郑,透露愿意赴台自首的意愿。互联网

    港府称,香港律政司并无足以控告陈同佳在台湾涉嫌杀人的证据;对于陈同佳在台湾涉嫌犯下的罪行,香港法庭无管辖权,香港当局亦不可能继续拘押他,或向他追诉涉嫌在台湾所犯罪行。台湾刑事警察局在周五已收到香港警务处发出的函件,信中清楚转达陈同佳自首意愿,并向台方表示港方会协助陈同佳作赴台自首安排,以及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协助。

    台湾当局去年12月3日就陈同佳涉嫌杀人案发出通缉令,当时表示陈同佳所涉及的罪行追诉权时效为30年。

    陈同佳是在2018年2月8日,与女友潘晓颖赴台旅游。在旅游期间,两人发生争执。争执期间潘晓颖告知陈同佳已怀孕约5周,称腹中婴儿属她前男友。陈后来发现一段潘与另一名不知名男子的性交影片,始在争执中勒死潘晓颖。在2月17日早上,陈在旅店丢弃潘的个人物品后,带同藏有潘尸体的行李箱离开旅店,乘搭台北捷运淡水信义线至竹围站,并弃尸在竹围站外一个公园的草丛,并在当夜返港。


    数月后,香港保安局藉此案提出修订《逃犯条例》草案,该草案允许特区政府向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等司法管辖区移交嫌疑人和进行法律协助。此后争议扩大,最终成为反送中运动爆发的导火索。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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