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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保费11万 保险代理控2失信罪
(太平22日讯)保险代理员涉嫌私吞保客4年共11万2000令吉保费,今日被控2项失信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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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是43岁主妇林秀玲(译音),住太平湖景园。
被告吉斯托夫佐索(58岁),也是前警员,被控于2017年8月15日早上11时30分,在太平达敏沙里路一家公司,私吞林秀玲交付的保险保费5万6000令吉,抵触刑法403失信罪条文。
(本报林顺利摄)
次控状指被告于同年9月8日下午2时30分,在同地点私吞林氏的5万6000令吉保费,抵触相同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判监最少6个月最多5年,以及罚款。
被告否认有罪,推事莫哈末海鲁允他以8000令吉保外,案订12月1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诺拉海妮,辩护律师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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