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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吃大餐前先“来一下” 男友“舒服完就走”被告
(台北5日综合电)台湾新竹16岁少女小玫(化名)和23岁男友约好情人节吃大餐,出门前却被男友要求先“来一下”,不甘愿的她原想说配合演出完就能饱餐一顿,没想到男友竟爽完就跑,让她傻眼提告性侵。经调查,检方认为小玫当下属自由意志理性决定,所以全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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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由时报》报导,高一生小玫和大7岁的游男,约好今年2月14日来接她出门吃情人节大餐,等到的却是一个欲火难灭的男友。尽管满心不情愿,被男友怀疑“是不是不喜欢我了”的小玫,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劈腿,还是硬着头皮满足对方。
结果小玫没料到,游男高兴完竟直接转身离开,让她气得向警方提告。检警调阅两人手机对话纪录,发现事后几天小玫还是昵称游男“老公”,要他酒喝少点,累了就要休息等情侣间的对话,因此认定小枚当时应属自由意志决定,全案不起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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