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唱国歌”属无心之过 非挑衅或不爱国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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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语唱国歌”属无心之过 非挑衅或不爱国

    (吉隆坡9日讯)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认为,政府不应把华小“华语唱”的个案,视为“挑衅”、“不负责任”或是“不爱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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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有关个案显示,实习老师是为了让学生更了解内容为目的,应属无心之失,并没有任何不爱国动机。

    他强调,华总赞同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声明,即唱必须以官方语言(即国语),并不能修改形式进行。

    “华语唱国歌”属无心之过 非挑衅或不爱国
    吴添泉

    吴添泉今天在文告中说,根据1968年法令,唱必须以国语,这是身为国民的基本爱国意识和行为。

    “多年来,包括华总在内的国内华团和华社、独中和华小等,不论是在官方或正式集会场合,一旦播放或唱时,都会全体竖立并以国语进行,以示爱国。”


    他相信,不论是森州一所华小出现的“华语唱”、或是相信是宗教学校出现“阿拉伯语唱”事件,应该是属于无心之失的孤立个案,不应被扣予“不爱国”的“罪名”。

    “这将让有关方面太沉重和不公平,并严重影响有关的学生。”

    吴添泉说以森州华小事件为例,就如校方以及教育部要调查后所清楚表明的,这是一实习老师在课堂供教学用途,用意是让学生们更了解的内容、目的和文化,并非在学校周会或官方场合如此做。

    “社会大众应清楚了解整个事发过程和动机才给予公平评论,而不是不由分说严斥。”

    他认为,尽管方式不对,但有关实习老师这么做的动机和出发点是好的,从另一个正面的角度来看,这未尝也是一种爱国和教导学生爱国的进一步表现,只是做法上出现误判而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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