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驾驶还污衊警察 夫妇控妨碍执法及辱骂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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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牌驾驶还污衊警察 夫妇控妨碍执法及辱骂罪

    (怡保9日讯)不满无牌驾驶被截停而污衊警察的印裔夫妇,今日双双被带上怡保推事庭,丈夫被控妨碍公务员执法,妻子则被控辱骂及无法出示大马卡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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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对夫妇也因这场闹剧,被揭发出牵涉更多案件及于今天面控;33岁凯文被控7项逮捕令罚单及1宗毒品案,29岁女被告罗甘娜雅琪则因涉及蓄意破坏案被控。

    男被告面对7项逮捕令罚单及女被告因无法出示大马卡罪名时俯首认罪,丈夫被判罚款1700令吉或以35天监禁替代罚款,妻子则被判罚款500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替代罚款。



    (本报潘慧娟摄)

    男被告妨碍公务员执法罪及毒品案,获准以3500令吉及3200令吉保释;女被告的蓄意破坏及辱骂罪名,获准分别以2500令吉及500令吉保释。此外,男女被告每项罪名需1名家人保外,额外条件是需交出护照及到警局报到,所有案件定在明年1月6日过堂。


    凯文被控于本月5日上午9时45分,在大和园通往拿乞路的路边,故意阻碍拿乞警局局长祖基菲副警长执行公务,即不听从前往拿乞警局的指示交通罚单,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

    控状也指男被告在2018年9月5日下午3时50分,在怡保警区肃毒组,尿检呈大麻阳性反应,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罗甘娜雅琪被控在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无法出示大马卡及辱骂警察索钱,分别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25(1)(n)条文及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14条文。

    控状也指女被告于10月14日,中午12时30分在文冬双溪巴里丽莎柏迈路旁,以头盔丢向汽车前面的车镜,以致破裂,招致700令吉的损失,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男被告以T恤领口,企图遮掩真面目。
    男被告以T恤领口,企图遮掩真面目。
    女被告以长袖衣盖住脸部,不以真面目示人。
    女被告以长袖衣盖住脸部,不以真面目示人。

    男被告 火爆踢媒体

    被警方押抵法庭的夫妇被告,丈夫面对摄影镜头时脾气暴躁,甚至用脚攻击及大骂拍摄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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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被告的举止很快被庭警制止,被警告不得攻击媒体时,还指攻击媒体是不想样子被拍下;警方说这是媒体工作,男被告才未再攻击媒体。

    夫妇被告面对摄影镜头时皆以T恤领口、长袖及毛巾遮住头部,不以真面目面对镜头。

    此外,男被告的7项逮捕令交通罚单,从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期时发出,包括2项没展示L牌、没戴头盔、持着L牌驾驶执照载人、无法出示驾照、车牌不合规格及危险超车。

    夫妇被告在怡保第2推事庭及交通法庭面控,推事分别是诺阿斯琳蒂安娜及纳芘拉。

    负责主控分别是莫哈敏警长、法迪副检察司及达丽妮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为纳丹及达洋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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