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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登州! 大马路红绿灯处 兜售物品 违法者可被监禁 罚款10万
(瓜拉登嘉楼23日讯)路边小贩在道路红绿灯处兜售各种物品,一旦被提控上庭,可面对监禁及罚款10万令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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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企业、人力资源、微型工业及小贩事务委员会署理主席旺哈班迪旺聂指出,随着登州执法当局于今年11月尾,禁止路边小贩在道路红绿灯处兜售各种物品期限结束后,才作出对违规者施予监禁及罚款10万令吉的决定。
他说,这是对冥顽不灵在道路红绿灯处兜售物品的路边小贩,作出的最后警告,因为协商限协期限已结束。
“我们己决定实行首阶段的执法行动,即日起至本月31日,以顾及路边小贩的安全及驾驶者的舒适感。”
旺哈班迪旺聂今日是在Darul Iman大厦进行取缔小贩行动后,在记者会上,这样指出。
他续说,执法行动涉及各政府机构参与,包括地方政府、陆路交通局、警方、州卫生局,以及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
他指出,将援引隶属交通法令的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隶属地方政府法律的小商贩法律、2011年统制品及反暴利法令,以及1993年物品标签及包装条规,对付违规者。
旺哈班迪旺聂也说,违规者可面对至少200今吉的罚单、充公物品,或被提控上庭,面对罚款10万令吉。
他促请所有路边小贩,遵守法规,因为这牵涉到道路安全及小贩个人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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