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首宗!售卖冒牌货 提控个人上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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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首宗!售卖冒牌货 提控个人上庭

    (新山12日讯)大马首宗!商标法令生效于上个月生效后,贸消部首次以售卖(赝品)罪行,提控个人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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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雇主及一名员工因涉嫌售卖盗版Adidas鞋子,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3人皆否认有罪。

    其中雇主夫妇即李汉顺(41岁)和黄丽珍(40岁)获准每人以1万6000令吉保外候审,员工德薇莉娜(29岁)以6000令吉保释。(名字皆译音)

    贸消部执法组主任拿督依斯干达哈林发表文告指出,本案是继商标法令于去年12月27日生效执行后,贸消部首宗提控个人的案件。

    其中,被告李汉顺和中国籍妻子黄丽珍(40岁,译音)面对2项控状,员工德薇莉娜则有1项。


    首项控状指3名被告于今年1月9日,在柔佛再也花园一间店铺,被发现拥有及涉嫌售卖215双盗版运动鞋及拖鞋,触犯2019年商标法令102(1)(c)条文。

    3人皆不认罪,获法官阿扎多阿马允准每人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雇主夫妇李汉顺(前左起)、黄丽珍和员工德薇莉娜因卖冒牌货被控。
    雇主夫妇李汉顺(前左起)、黄丽珍和员工德薇莉娜因卖冒牌货被控。

    另外,雇主夫妇面对第二项控状,指他们在柔佛再也另一间店面拥有176双盗版名牌鞋,触犯同样法令及条文,两人也否认指控,获法官允准每人以1万令吉保释,惟每个月需到最近的警局报到。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吴思汉指,被告李汉顺与妻子黄丽珍育有3名孩子,分别为7岁、9岁及13岁,同时皆首次犯法,加上被告营业5年,不会畏罪潜逃,向法官求情要求减低保释金未获允准。

    贸消部严打,将展开“栏杆行动”逮捕和提控违例雇主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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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消部执法组主任拿督依斯干达哈林指出,当局是在展开保护知识产权的“赝品行动2.0”(OPS TIRU 2.0)取缔行动时,逮捕了3名被告,并指有关行动涉及的范围包括零售商、供应商、批发商及厂商,以确保马来西亚不再有赝品的销售。

    他提醒,贸消部接下来在全国展开的“栏杆行动”(OPS JERIJI),针对涉及销售及经营赝品生意的个人进行逮捕行动,任何违法人士遭逮捕后,证人确凿都会提控上庭,当中包括雇主和员工。

    依据法令,凡罪名成立者,雇主须面对每件商品不超过1万5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员工则面对每件商品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国会是在2019年7月通过2019年商标法令,并于12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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