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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刀斩死小灯泡 高院判无期徒刑
(台北21日综合电)台湾3岁女童“小灯泡”在2016年当街被斩死一案震惊两岸,小灯泡妈妈王婉谕在2019年底辩论终结时,请求法院判处凶手王景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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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周二宣判,王景玉犯下“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罪”,但认为王男只要定时服药就能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所以判处无期徒刑,不处死刑。
“小灯泡”妈妈王婉谕出庭陈述,她请求法官判凶手王景玉死刑。她认为国家对精神病照顾的不完善,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时,被告可能在将来有机会有假释的机会与可能,令他有再犯的机会,希望将凶手判死刑,让“小灯泡”成为受害最后一人。
不过,高等法院今日宣判,仍认定他犯下“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罪”,但维持一二审的见解,还是认定王男只要定时服药就能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所以不处死刑,维持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案发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约11时发生,患有精神病及毒品前科的35岁王景玉先在市场买菜刀,其后骑电单车随机寻找犯案目标。而当时3岁的“小灯泡”骑着单车与妈妈王婉谕一同到车站接外公。王景玉从“小灯泡”后方接近她,并用菜刀朝小灯泡颈部猛斩23刀,“小灯泡”当场死亡、身首分离,而王景玉随即被附近民众制伏。
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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