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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俭伟反呛国阵时期 大道特许经营权延长2次
(吉隆坡22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政治秘书潘俭伟指出,国阵执政期间,不曾调低大道过路费,更甚的还每3年涨一次过路费,南北大道特许经营权合约更是延长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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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合约在1999年被延长12年,即原本截至2018年被延长至2030年,且每3至5年涨26%过路费至2016年。
“合约又接着在2005年被延长8年,即原本截至2030年被延长至2038年,外加每3年涨10%过路费;再来是2011年,南北大道过路费重组至允许每3年涨5%。”
潘俭伟今日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批评希盟议决最快在下个月起降低南北大道18%过路费课题发文告时,这么指出。
他说,尽管这些调涨没有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但政府为此被迫支付南北大道公司逾30亿令吉赔偿金来冻结调涨过路费。
他澄清,希盟政府的结构重整计划令中央政府无需再支付大道特许经营公司一分一毫的赔偿,换言之政府省下260亿令吉,并可用于提升人们福利和国家发展用途。
他说,希盟政府最终达致了“三赢局面”,即大道使用者能享有18%过路费折扣,政府无需赔偿260亿令吉下长期回馈人民,以及不影响南北大道公司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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