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洗钱案◢ 要沙地王室出庭,很难 纳吉不同意知悉4笔“捐款”来源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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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RC洗钱案◢ 要沙地王室出庭,很难 纳吉不同意知悉4笔“捐款”来源

    (吉隆坡2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认为,要让沙地阿拉伯王室出庭确认他供称于2011至2014年,收到4笔“捐款”的资金是由该国王室提供这件事,是一个事实,的确是一桩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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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控状案续审,纳吉继续在证人栏内自辩,并接受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盘问。

    希旦峇兰针对纳吉在其书面证词中,提及他于2013年将未使用的捐款归还Tanore金融公司一事,盘问纳吉如今是否知道该公司的拥有人。

    纳吉供称,他当时并不可能知道那名持有人是谁,如今则不确定是谁,惟他认同,根据他所读的相关报导,该公司持有人是大马在潜逃富商刘特佐。

    纳吉面对媒体时,表情从容。
    纳吉面对媒体时,表情从容。

    希旦峇兰主张,指纳吉早已知道他供称于2011至2014年,收到该国王室提供4笔“捐款”的所有资金,实际是属和刘特佐有关或是刘氏所持有的公司;纳吉以“我不同意”否决这个主张。


    希旦峇兰接着主张,Tanore金融公司并不属于据称为沙地王室家族所拥有的公司;纳吉坦言,他无法确认。

    纳吉于去年12月4日供证时说,其时任首席机要秘书已故拿督阿兹林曾证实是刘特佐告知,有关沙地阿拉伯王室要相关资金被归还予Tanore金融公司。

    纳吉今日坦言,根据他读的报导,他所归还的上述资金实际并没有回到任何沙地阿拉伯王室的公司,反之是流入和刘特佐有关的公司。

    此外,纳吉否认他早在当初,就已知道他于2011至2014年收到4笔“捐款”的所有资金,并非源自沙国王室;希旦峇兰接着盘问纳吉,是否没有沙国王室成员可上庭确认他所言属实,获纳吉回应称要让他们出庭证明此事是有困难的。

    不确定是否签署关户头信件

    纳吉供称,他在2015年曾告知阿兹林,他要关闭其大马伊斯兰银行3个,尾号分别为“880”、“898”与“906”的户头,唯他不确定,他是否有签署指示关闭户头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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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旦峇兰向纳吉展示上述信件,要求纳吉对照信函上的日期和签名,唯纳吉依然回应,他不确定是否有签署上述信件,且不清楚记得此事。

    希旦峇兰再问,既然纳吉无法确认自己是否有签署相关信件,那会否对于户头被关闭感到惊讶,纳吉回应,他曾告知阿兹林要关闭上述户头,只是不确定有否签署相关信件。

    询及阿兹林是否有将相关信件交给他签署,他说,他没有很清楚记得此事,唯控方多次追问下,他改口说,阿兹林有可能曾将信件交给他。

    控方直接点出,纳吉的证词提及自己记得曾签署上述信件,并“炮轰”纳吉在供证后就忘了供词,纳吉才改口说:“有可能我签了,但我不是很清楚记得。”

    控方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女经理乌玛迪薇早前供称,纳吉在2013年7月31日曾开设上述3个户头,并在2015年3月同时关闭相关户头。

    希旦峇兰(左)与其他控方团队成员步向法庭。
    希旦峇兰(左)与其他控方团队成员步向法庭。

    辩方考虑传召阿班迪供证

    纳吉披露,辩方正考虑传召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供证。

    希旦峇兰于周四(23日)针对纳吉在其书面证词内,提及阿班迪于2016年曾发文告,指没有证据证明纳吉在内阁会议中滥权,以批准政府提供SRC担保,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40亿令吉,且反贪会指没有证据显示他构成贪污罪行一事盘问纳吉。

    希旦峇兰主张,此案审讯所得的证据显示,阿班迪当时指纳吉无罪的决定是错误的。

    希旦峇兰主张,虽然阿班迪当时作出上述声明,但纳吉身为时任首相和财长已滥用其职权,参与政府向SRC公司提供的2次政府担保,以让该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的决策过程。

    他接着主张,根据纳吉的银行户头结单和所有证据,已清楚证明属于SRC公司资金的4200万令吉,是在纳吉知情的情况下汇入其银行户头。

    对于上述主张,纳吉皆以:“我不同意”否定。

    另外,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于2月10日的那一周,让来自澳洲的文件鉴定专家,鉴定13份具争议的呈堂文件和纳吉在文件上签名真伪。

    否认用沙地捐款买票

    纳吉在接受希旦峇兰盘问时,否认他使用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花费,可让他从获取资金者和选民身上间接“买票”。

    此外,希旦峇兰盘问纳吉时,指基于他归还总值为6亿2000万美元的“未用捐款”,是一笔非常大的数额,因此他是否应较为谨慎,向致函予他阐明提供“捐款”的发信者,查询他应把钱归还给谁,以确保有关“捐款者”收到他所归还的资金。

    纳吉回应称:“不,因为他(刘氏)是由沙地阿拉伯王室任命(负责安排捐款的汇款事宜),我依赖刘特佐(所提供的资讯)。”

    希旦峇兰也主张,由于纳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是由阿兹林和SRC公司总执行长聂法依扎共同管理,因此纳吉在有关其银行户头的余额事宜上,是不会受骗;纳吉以“我不同意”回应。

    此外,希旦峇兰主张,指阿兹林身为纳吉的时任首席机要秘书,可指示聂法依扎透过其他银行户头,将属于SRC的资金转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纳吉回应称他不同意,并指没证据显示阿兹林向聂法依扎下达上述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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