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释放3被捕外劳 3警官涉收贿 被控
(莎阿南23日讯)3名警官因涉及收受贿赂,协助释放3名被捕外籍人士,今日在法庭面对6项主要控状和4项交替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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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分别是拉美斯助理警监、警长莫哈末沙菲兹及伍长慕兹祖丁,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2019年5月28日至6月4日,在八打灵再也警区刑事调查组办公室收取共2万2500令吉的贿款,以作为释放商人巴里马兰3名被捕外劳的酬劳。
3名被告之中以拉美斯面对的控状最多,共4项主要控状和2项交替控状,他被指于5月28日下午4时30分收取两份总值1万500令吉的贿赂,并于5月30日和6月4日与莫哈末沙菲兹再度收取共7000令吉的贿款。
面对10主要交替控状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及17(a)条文,同时面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贿赂)的交替控状。
3名被告在通译员念读控状后否认有罪,主审法官罗兹娜准许被告以每项主要控状3000令吉的保释金及担保人保释,同时谕令交出国际护照。
罗兹娜也警示被告定时出席审讯,不要在没有告知法庭理由的情况下缺席,否则法庭一定会发出逮捕令。
本案主控官为来自雪州反贪会的莫哈末苏菲安及莫哈末法兹里副检察司;拉美斯代表律师为阿斯瓦迪及阿兹鲁;莫哈末沙菲兹及慕兹祖丁代表律师为里达阿都苏比里。
案件定于3月6日过堂,并择定6月29日起至7月3日展开为期5日的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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