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仁杰:为警队添新装甲车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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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仁杰:为警队添新装甲车

    警用装甲车如今是各国警队不可或缺的装备之一,在我国警队警务发展历史中,我国从未独立前到今天,都有使用警用装甲车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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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警队,有使用警用装甲车的单位,除了有UTK特警队和“69特种部队”外,普通行动部队(PGA)亦有自己的装甲中队,这支装甲中队主要是用于支援普通行动部队和其他警察单位的前线警务工作。

    今年1月,我前往采访普通行动部队的装甲中队,让我更进一步的了解这支装甲中队的情况。

    普通行动部队的装甲中队早在70年代就已经存在;至于普通行动部队的前身,就是森林野战部队(PPH),或可以称为森林警察部队。

    普通行动部队在我国警队的定位,就好比一支有能力应付各种警务行动的“步兵单位”。


    这里可以补充一点,普通行动部队虽然是一支“步兵单位”,除了具备一定程度的战斗能力外,这支部队也有一支防暴部队,可以支援联邦后备部队,执行防暴行动。

    现时,普通行动部队的主力装甲车是“煞臣AT-105”装甲车和美国制造的V-150装甲车,同时也有4辆韩国制S-5装甲车。

    但是“煞臣AT-105”与V-150装甲车就已经自70年代服役至今,无论是车龄或装甲车性能都已经在老化和不符合现代警务工作的要求。

    至于韩国制S-5装甲车,是在2008年,为应付东帝汶维和行动时所采购,但是数量不多。

    在结束东帝汶维和行动后,这批装甲车在2012年尾运返回国,并一直存放在警队的车库内,至到发生2013年拿笃遭苏禄恐怖分子遭入侵后,警队在拿笃部署了这批S-5装甲车,支援前线的围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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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这批装甲车就分别部署在拿笃和山打根,如今警队有计划,普通行动部队沙巴旅,组建一支装甲中队。

    因此普通行动部队的装甲车必须早日更新换代,为普通行动部队采购和引进新的装甲车,以更好、更有能的应付现代的警务工作。

    旧装甲车影响效率

    简单来说,警用装甲车与军用装甲车的作战功能相比是有分别;前者主要是用于执法与维持公共秩序,在处理严重治安暴力案件,例如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时,警用装甲车就能在输送警力和支援前线警员执行任务时,起到保护警察的作用。

    从70年代至今,除了采购4架S-5装甲车用于维和行动外,很明显普通行动部队的装甲中队发展,没有受到高度的关注,才使得普通行动部队,必须依赖年事已高的“煞臣AT-105”与V-150装甲车。

    虽然我们可以钦佩普通行动部队的保养能力,但现实问题是,能够出勤的“煞臣AT-105”与V-150装甲车的数量其实不多,一旦有事故发生,这是会影响警务工作的效率。

    而且在缺乏零件的情况下,警队现役的“煞臣AT-105”与V-150装甲车,恐怕无法再维持下去,是时候加快采购程序,让普通行动部队,拥有现代化的警用装甲车。

    警队现役的“煞臣AT-105”装甲车。
    警队现役的“煞臣AT-105”装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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