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 汤米:散播新型冠状病毒谣言 刑事提控更恰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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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肺炎◢ 汤米:散播新型冠状病毒谣言 刑事提控更恰当

    (吉隆坡5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说,散播与新型冠状病毒有关谎言的人士将会被提控,且援引刑事法典进行提控,会比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来得更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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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就有一名女记者因在面子书发布武汉肺炎假消息,今日在推事庭面对3项刑事法典第505(b)(蓄意导致公众恐慌和破坏公众安宁)条文的控状。此事也引起一些争议,包括控方为何不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提控被告。

    汤米汤姆斯在今日就发文告说,以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散播假消息)进行提控是其中一个选择,但是,在这条文下要被定罪,检方必须先证明一些要素,而在最近发生散播谎言的案件中,这个条文并不适用。因此,第233条文应该在近期内被带到国会进行修改。

    他说,总检察署将会与警方及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合作,防止有关新冠病毒的假消息传播,让卫生部能更冷静且谨慎的解决问题,而不必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时候,任何一个社会,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同时也保障在法律下网络不受审查的权力,也正如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3(3)条文不允许任何人散播谎言一样。”


    他说,目前也有各种生活课题都扯入种族和宗教的现象,因此,在网上散播与新冠病毒有关的谎言,把病毒和任何一个种族和宗教扯在一起,不只是可悲,也会危害我国多元种族与宗教社会的和谐。

    “警方与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正与总检察署紧密合作,在未来几天将会提控这些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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