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撤销淡虎被告控罪 律师:无视内长权力做法
(吉隆坡22日讯)律师拿督哈尼夫指出,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宣布撤销12名淡米尔之虎被告的做法,是危险、羞耻及无视内政部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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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总检察长是有权提控或撤销提控,但他昨日的宣布,是忽视内政部长的权力,而且所列举例子也非常危险。
“汤米汤姆斯的声明损害了许多当事方,包括检控小组和警方对淡米尔之虎及其支持者的调查。”
被视为首相敦马哈迪御用律师的哈尼夫,发表文告直言,不同意汤米汤姆斯的宣布,也许在斯里兰卡和欧洲,淡米尔之虎不再被视为恐怖组织,但是在马来西亚的情况又如何?
“在这里,它仍被列为恐怖组织,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法律。其实,汤米汤姆斯应该先劝告内政部长,撤销淡米尔之虎被列为恐布组织。”
哈尼夫指出,恐布组织每6个月都必须检查,但这是内政部长的权力,总检察长不可以否决内政部长的权力。
他说,警方也曾指出,这个组织计划攻击斯里兰卡在我国的大使馆,汤米汤姆斯不应该认为这是6年前的事情,这是不合理的说法,而且也是危险的。
“犯罪行为是没有法定时限的,犯罪就是犯罪。”
他强调,恐布主义案件是非常复杂的,不要认为一个恐布组织会就这样消失,只要有人同情和支持,那么就可以死灰复燃。
哈尼夫说,汤米汤姆斯也似乎是在侮辱着同意提控此案的检控官。
“你(意指汤米汤姆斯)对你的检控官这么做是不公平的,你在羞辱他们,这些情况是不能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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