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 确保职场低风险 人力部推10措施
(吉隆坡4日讯)国内武汉肺炎疫情扩散,人力资源部发文告列举10项防疫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传播风险可以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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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透过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提醒,雇主和雇员需要遵守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
“根据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第15(1)条文,雇主有责任确保雇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卫生和福利。任何违反者将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因此,职业安全与卫生局希望所有的雇主和雇员一起遵守指示,确保在工作场所防止武汉肺炎的蔓延。”
1.雇主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工作场所的传播风险可以降到最低,尤其是高风险的前线人员,如直接接触病患或访客的工作人员。
2.雇主需要鉴定那些员工曾到访过武汉肺炎的高风险国家,并监督这些员工的健康状况,尤其如果他们出现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需要立刻前往治疗。雇主也必须遵从医院对其员工出示的隔离指示。
3.应该展延对前往武汉肺炎高风险国家的官方或私人行程,除非是必不得以的重要行程。
4.雇主需要依旧所进行的风险评估,给予员工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5.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经常使用水、肥皂或搓手液洗手。
6.在必要的情况下需要使用口罩及搓手液。
7.避免前往人潮拥挤的地方,及与出现症状者近距离交谈。
8.如果出现任何呼吸道症状,需要立刻前往就医,包括咳嗽、发烧或呼吸困难。
9.员工受促给予合作并遵守雇主指示,依旧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第24(1)条文采取防疫措施。
10.透过卫生部的官方网站,获取国内武汉肺炎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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