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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管制◢ 海边谈情 外出买水 统统判罚1000
(关丹3日讯)好贵的水!为了解渴,男子在行动管制令规定时间内外出找贩水机买水,结果判罚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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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被告是于31日晚上外出要去贩卖机买水,被警方截查,因外出理由不合理而被控,今被判罚1000令吉的罚款。
因在管制令期间依然四处游荡、聚会,今天有11名男女包括一对在海边泊车拍拖的情侣、1名印尼藉外劳、1名日本籍移民男,及4名在组屋楼下聚会的居民,今日被控上法庭,全部认罪。
被告是在本月27日至31日的行动管制令期间,在关丹县多区,无理由出现在病毒传染区一带。
11名被告中最年轻的年仅18岁,今日在交警推事庭面控,因抵触2020年预防传染病和疾病控制法令第3(4)条文,面对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刑罚。
一旦罪成,可判罚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余者其中7人被判罚1000令吉或监禁以替代、2人罚800或以坐牢替代,1人被罚900或坐牢以替代。
推事诺依扎蒂指出,在管制令期间,每人都有责任听从指示,乖乖待在家 ,在规定时限外,若无合理由或是紧急事故,皆不允许外出。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慕海利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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