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侮辱警员是“猪” 承包商認罪罚46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行动管制◢ 侮辱警员是“猪” 承包商認罪罚4600

    (加央15日讯/更新于1412)侮辱执勤警官是“猪”的华裔承包商,今日被控上庭面对3项控状;他承认有罪,被判罚款4600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王伟宏(译音、30岁),被指在本月12日早上10时45分,经过加央拉惹赛亚威路和甘榜巴羔,靠近红绿灯处的警方路障时,涉嫌妨碍警官执法,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

    第2控状指被告在同样时间和地点,出言侮辱该“助理警监”警阶的警官,抵触1990年轻微罪案法令第14(侮辱行为)。

    王伟宏(右)被判罚款4600令吉。
    王伟宏(右)被判罚款4600令吉。

    第3控状指被告在同时同地,面对警方检查时,无法出示身分证,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n)条文。

    推事卡玛丽查聆审后,对被告面对的首项罪状,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次项控状罚款100令吉、第3项控状罚款1500令吉或坐牢5个月;如果被告无法缴交罚款,就须坐牢替代。


    被告辩护律师奴鲁胡丝娜向推事求情时说,被告已承认所有罪行,且只是劳工,希望法庭轻判。

    此案主控官是诺苏海达副检察司。

    ↓↓相关新闻↓↓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