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贸消部:14日前获准营业公司 无需呈新申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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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管制◢ 贸消部:14日前获准营业公司 无需呈新申请

    (布城17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阿历山大南达林奇更正,在更早或4月14日前,已获贸消部确认批准营业的提供食品供应链活动、电子商务和分销服务相关公司,无需再向国际贸易及工业部提呈新的申请,可继续在管制期内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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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消部)已发出的批准信,依旧有效和适用。”

    他说,至于已经向贸消部提呈申请,但还未获批准营业通知的提供食品供应链活动、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公司,则需再到贸工部官网提出新的申请。

    拿督阿历山大南达林奇(档案照)
    拿督阿历山大南达林奇(档案照)

    早前贸工部常见问答集显示,管制期内已获贸消部批准营业的公司,需要重新向贸工部提出申请,唯阿历山大南达林奇今早针对贸工部早前宣布开放更多行业营运课题,发文告这么指出。

    阿历山大南达林奇说,在该部监督下获准于第三阶段管制期营业的额外次行业,包括五金店、电气和电子产品商店(不包括电信设备和ICT设备商店),以及全服务型洗衣店。


    他说,有意申请营业的上述额外次行业,必须透过贸工部官网www.miti.gov.my或 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
    向贸工部进行线上申请,且只有符合标准作业程序条规和完整的申请才会获考虑。

    他提醒,提出上述申请的公司也必须确保公司的营运地点,没有位于新冠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红区或黄区,或被国家安全理事会和卫生部勒令实施强化管制令的区域内。

    疑问可联络官员沙林03-88826088,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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