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伟:要管的是驾驶不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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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很多人都会说。
但是,在聚会杯觥交错,喝得很开心后,不少人在散席时,只是很有责任感地问喝了酒的朋友一句──OK吗?还可以开车吗?
除非是已经醉倒在地,或酩酊大醉不省人事,或自觉性高的,否则不少人明明喝了酒,明明已是微醺,还是自觉没问题,说了句“OK”继续开车。
不是说好“喝酒不开车”吗?怎么变成“醉倒不开车”?
喝酒的人,尤其喝到尽兴,不容易管得住。
喝了酒认为自己还OK,还要继续开车,多数是心存侥幸。
一是认为自己没醉还能开车,不会发生意外;二是认为不会这么衰遇到警察路障临检。
但是,意外总是在意料之外。
一旦高估了自己酒量,或者酒的后劲很强,醉意一涌而上时,出了意外后悔也来不及。
最近国内酒驾车祸频频,甚至夺走人命,交通部也在研究修法加重刑罚。
加重罚款坐牢扣分处罚,还有降低醉酒检测标准及更严格的取缔酒驾,是一般对付酒驾行为的方法。
有些朋友建议,应该直接把酒驾撞死人,当成谋杀的罪行。这样的建议固然听了很爽,但在司法层面执行起来,不能这么想当然尔。
有政治人物提出管制喝酒卖酒,甚至是禁酒,说得冠冕堂皇,但也解决不了问题,更多的只是替特定政治人物捞取曝光及政治利益。
就以建议管制喝酒的地方来说,在餐馆喝了酒开车,跟在家里喝了酒再开车,就是半斤八两罢了。
一律严办
限制卖酒?禁酒?这世道亏本生意没人做,杀头但赚钱的不怕没人做,私卖酒和私酒问题都没能解决,还谈什么限制卖酒及禁酒?
所以,要解决酒驾问题,关建还是在“驾”。
前交长陆兆福曾提议,如果醉驾导致他人死亡应终身吊销驾照。这建议就是着眼于“驾”。
说到底,都是执法的力度及效率。
不论是酒驾出了意外,或者遇上检测的人士,一律都要严办,没得讲情、没得顶包、没得靠关系脱罪,如果还是社会名人,公众人物更要曝光。
看到有资料写,日本对酒驾惩罚很重,虽然无法完全杜绝酒驾,但日本法规中的“连坐法”,或许值得参考。
根据法规,借车给酒驾的人、提供酒给酒驾的人、还有坐在酒驾者车上的人,都一样要重罚。
如果能再延伸这法规,知道你需要开车,还坚持一直灌你酒,叫你喝叫你干杯的人,一样也要重罚,或许能减少酒驾的风险。
毕竟,灌你酒还让你开车的人,等于置你于高度风险中,这种朋友不交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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