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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车被弃路旁遭市政局拖走 不知情车主 3个月后接万元罚单
(吉隆坡4日讯/独家报导)华裔男子的轿车疑遭人偷走,遗弃在路边后被吉隆坡市政局官员拖走,车主3个月后收到信函,却被要求缴付1万令吉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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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以轿车遗失后已报警为由,向市政局官员求情,费用被减至3000令吉,他觉得本身是受害者,不应该缴付这笔费用,至今仍未付费及取车。
事主唐先生(36岁,业务发展人员)指出,他是于今年2月14日晚上准备出门用餐时,发现停泊在公寓泊车场的起亚SPECTRA轿车不翼而飞,赶紧到警局报案。
他告诉《中国报》,日前他收到吉隆坡市政局来函,指轿车早前在路边被发现,因此被官员拖走。
“市政局要求我缴付1万700令吉罚款及‘停车费’,我出示警方报案纸求情后,官员仅批准减至3310令吉。”
事主指出,由于本身在这件事上是受害者,加上该辆轿车已有超过14年的车龄,因此他无意要缴费取回车子。
他说,目前该辆轿车仍在吉隆坡市政局的泊车场安置,他打算再看看是否有其他办法取回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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