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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令期电费月涨近RM80 鱼贩要国能解释
(太平5日讯)太平一名国能用户投诉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住家用电费涨逾30%,令用户大感不满,希望国能公司给予用户一个满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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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甘榜占武的鱼贩周先生透露,过去每个月的电费介于180令吉至200令吉,但3月4日至6月4日,大致上在行动管制令期间的91天,或3个月的电费,总数高至782令吉,平均每个月为260令吉。
他说,在行管令期间,家中所用的电器都如常,只是观赏电视节目的时间较长,但3个月的每月平均电费,却比平常高出60至80令吉,令人不满。
周先生今日向行动党太平国州议员服务中心投诉,并在太平国会议员郑国霖等的陪同下,向传媒发表谈话。
郑国霖说,电费收费计算法是1至200单位耗电,每单位收费21.8仙,201至300单位每单位计33.4仙,301至600单位计51.6仙,以及601至900单位,单位计54.6仙。
他说,根据投诉者的电单,3个月的电费都有分开根据不同单位的收费率来计算,所以电单计算并没有错,也同时享有2%的折扣。
不过,他表示,国人在行管令期间,家庭用电量必然增加,而且很多时候必须承担高价位电费,即每单位51.6仙或54.6仙的电费,增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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