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部长彼得安东尼 控5洗黑钱罪
(亚庇11日讯/更新于1521)沙巴州基本设施发展部长拿督彼得安东尼今日被控5项与橡胶业小园主发展局(RISDA)相关,总值875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罪,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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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安东尼也是以沙巴人民复兴党为首的联合州政府中,首名被反贪会提控的部长级领袖。
第1和第2项控状指出,彼得被指于2014年7月25日至8月4日在甘榜亚逸的马银行,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即指示1名特定人士从Budiman Juta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汇出375万令吉到Wondrous Enterprise的银行户头。
被告因此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500万令吉罚款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第3至第5项控指出,彼得于2014年9月5日至2016年1月18日在甘榜亚逸的马银行,收取来自Budiman Juta私人有限公司共5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该款项是被汇入其公司Asli Jati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的户头。
被告此举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500万令吉罚款,或最少非法收益的5倍,视何者为高。
法官阿布巴卡允许被告,以5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外,附加保释条件为每2个月需到反贪会报到1次以及交出护照,并择定此案与8月4日过堂。
彼得的代表律师分别为洛乐沙巴郎、朱华岐、拿督道格拉斯及马丁汤米。
主控团则分别有副检察司阿末阿卡兰、娜菲雅及沙巴反贪会官员莫哈末法立。
此案在控辩双方谈及保外候审条件时,主控官阿末阿卡兰副检察官及彼得的代表律师洛乐沙巴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阿末阿卡兰认为,彼得所犯下的罪行严重,要求法官让被告以100万令吉保释金、每月须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1次和交出护照,作为保外条件。
洛乐沙巴郎则强调,彼得是州政府的部长和高官,也是多个组织的领导,加上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反贪会的调查,因而要求把保释金减至10万令吉,6个月内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他也提及,彼得需要经常代表州政府到国外出席研讨会及会议为由,要求法庭允许彼得可继续保留其证件,无需交由法庭保管。
多名领袖也到法庭声援彼得,包括首长署助理部长阿里芬阿斯嘉里、前首相署部长兼三脚石区国会议员拿督刘伟强、山打根区国会议员黄诗怡、瓜末区州议员拿督玛斯翁巴纳和民兴党秘书长兼官委州议员拿督罗雷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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