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妇遭谋财害命 情侣谋杀罪成判死刑
(太平17日讯)4年前轰动一时的太平新板华妇谋杀案,情侣关系的2名印裔被告今日被判死刑。
女被告闻判后一时难以接受事实,当场在犯人栏落泪,男被告目眶泛红拭泪。
首被告卡嘉迪(34岁,业余清洁女工),身分证住址为太平保阁亚三孝忠园;次被告慕鲁甘(38岁,罗厘司机),来自北海峇眼亚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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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于2016年发生,高庭法官慕尼迪下判前说,在此控状下,罪名成立者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法官指出,闭路电视摄录到案发当天,2名被告曾与死者进入屋内,惟在被告俩离开时,却不见了死者。画面也显示,2名被告过后进入案发现场的死者住家,并搬走贵重财物。
“调查报告显示,警方过后在吉打州双溪大年一间被告俩同住的屋内,寻获女死者失窃的证物。因此,2名被告声称互不认识的说法不成立。”
法官引述,警方调查也指2名被告将女死者捆绑在楼上,并封住口部,造成女死者丧命。
“女死者的丈夫及孩子案发不久后返家时,见不到女死者,过后也到住屋对面的待租屋子寻找,一时未寻获而焦急,并向警方报案。过后俩才在屋子楼上惊见被捆绑的女死者,惟女死者被急送医院后,依然药石罔效。”
法官下判时,基于主控官莫哈末阿鲁法兹副检察司提出有力证据,因此裁决被告死刑。
女被告被指来自单亲家庭,育有3名子女,次被告育有5名子女。
新闻背景
轰动一时的太平新板金城园华妇黄宝珍(49岁)遭谋财害命案,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约4时,在金城园第7A巷门牌19号的屋内发生。
事发当天,黄宝珍正在清洗住家对面的空屋,准备出租给房客,不幸遭杀害。
警方在案发后展开追缉行动,同年7月11日晚上约9时,在吉打双溪大年阿曼再也一间出租屋内,逮捕2名案发时协助黄女士清洗空屋和维修水管的男女嫌犯。
同年7月25日,2名属于情侣关系的嫌犯被控上法庭,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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