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堕胎”他弃尸粪池 “经手人”监1年
(马六甲26日讯)工厂操作员与女友“珠胎暗结”后,再把“堕胎”婴尸弃在粪池,男被告今日被控秘密处置婴尸而隐瞒出生罪行时,俯首认罪,遭法庭宣判坐牢12个月及罚款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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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以坐牢1个月取代。
被告认罪后,审理此案的推事张素瑜直斥,被告如此处理婴尸举止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造成社会问题,更形成刑事罪。
(视频拍摄:郑素瑾)
她说,在我国有不少非政府组织愿意协助处理私生子问题,若在逼不得已情况下,亲生父母无法照顾私生子,有人愿意领养孩子。
被告莫哈末法依兹(25岁,来自干浪),承认本月7日凌晨12时30分,在干浪住家隐藏婴孩的出生,即把一具婴尸弃置在住家后的粪池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18条文(秘密处置婴尸而隐瞒出生),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他是家中长子,还有4名弟妹,希望法庭减轻刑罚。
主控此案的是布德丽诺娜蒂雅副检察司。
根据控状,警方于本月23日上午9时30分,接到某工厂投报而调查此弃婴案。
23岁未婚先孕女子是因经常拿病假,遭工厂人事部追问下,承认她怀了男友骨肉,接着通过网购买堕胎药,并在武吉峇汝租赁的住家产下婴孩,并把婴尸交给男友(被告)处理。
警方到女子及被告住家展开调查后,在消拯员协助下到被告住家后的粪池,抽取婴尸。
警方在粪池内只取得婴尸的双脚、双手及部分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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