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防暴警铜锣湾举蓝旗 驱散人群不果 捕逾30人
(香港1日综合电)尽管港版国安法已在周二晚上11时刊宪并生效,但香港一些民众仍然无惧国安法的威胁,周三走上街头示威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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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三中午起,铜锣湾百德新街、东角道及记利佐治街一带有群众集结叫嚣,破坏社会安宁,他们一度闯出马路,阻塞交通,更向警方叫嚣,漠视警方的驱散行动,结果逾30人遭警方逮捕。
铜锣湾怡和街、轩尼诗道及百德新街一带下午1时过后,有人群集结,高叫反对警察、反对《港区国安法》抗议口号等。
警方展示蓝旗及紫色旗警告,要求现场非法集结示威者离开,但人群继续叫嚣。警方在渣甸坊将一名男子制伏在地,绑上索带,并作出搜查。人群不满指骂。
下午2时10分过后,防暴警察展示蓝旗警告及广播后,快速驱散聚集人群,并制伏多名男子。期间警员使用胡椒喷雾,有在场人士不适。附近商户在冲突中拉闸。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5人。
警方随后又在波斯富街、骆克道封路,拉起封锁线,及展示蓝旗。
警方表示,自中午起,铜锣湾百德新街、东角道及记利佐治街一带有群众集结叫嚣,破坏社会安宁,更一度闯出马路,阻塞交通。
警方一直采取严谨而克制的态度,多次提醒群众集结行为已违反《公安条例》及《港区国安法》,并警告人群停止集结,立即离开,但部分人依然拒绝听从。
警方遂采取执法行动并拘捕逾30人,涉嫌非法集结、违反《港区国安法》、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警方警告群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警方会继续保持高度戒备,遇有违法事件便会坚定执法。
严正执法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周二晚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4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警务处将果断执法。
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警务处将根据香港国安法及特区现行法律的规定,采取拘捕及其他执法行动,以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警务处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香港警队对于维护香港以及国家安全责无旁贷,必定全面履行应有职责,严正执法,恢复社会秩序,确保香港国安法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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