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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缠讼9年判赔59万 张韶涵15字吐心声
(台北讯)张韶涵和福茂唱片及青田音乐的合约官司缠讼9年之久,6月30日更一审判她赔福茂逾409万台币(约59万令吉),她除了发出15字“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表态,更以英文写道:“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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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韶涵先是透过妹妹表示:“我们对于判决结果感到意外,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无法得知判决理由,等收到判决书后,会和律师商议,不排除提出上诉。”
张韶涵认为,她和青田、福茂间的合约属于委任契约或有偿之无名劳务契约。青田音乐于签约后,擅自将她的演艺经纪工作委由福茂执行,且在长达9年多时间,仅为她发行6张专辑,严重延宕其演艺事业发展与经营,她有权终止合约。
至于福茂唱片对于此判决相当满意:“非常尊重!也感谢法院对业界伦理的肯定!”并表示一直都很珍惜与艺人之间的情谊,也希望双方若有意见应该要好好沟通,非不得已不希望由诉讼解决,并喊话张韶涵:“这个诉讼案已经进行了非常久,我们希望这是最终判决了,如果张韶涵小姐不再提起上诉,我们也不会再有其他要求!最后,祝福张韶涵小姐在业界再度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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