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法”护发展商免诉讼 槟消协喊不公
(槟城3日讯)为避免发展商与购屋者因新冠疫情展延竣工期,相互起诉,槟城消费人协会提醒政府,谨慎拟订“临时措施法案”(Temporary Measures Bill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槟消协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今日发文告,针对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日前指出,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将在7月修改新冠肺炎临时条例,增订新条款,即在延迟交屋事件上,发展商与购屋者不能互相起诉一事,作出提醒。
他说,虽然因新冠疫情而延长竣工日期情有可原,但若竣工期拖延超过3个月,这项法案就不应阻止购屋者起诉发展商。
“这项法案不可让发展商在展延工程方面为所欲为,因为行动管制令是从3月18日开始,而建筑工地在5月初就已开始恢复工作。”
莫希丁阿都卡迪指出,政府准许发展商拖延工程交付日期超过3个月,可能会使购屋者面对经济困难,因为购屋者除了要付房屋贷款,还要租房。
“购屋者可能面对发展商,因房屋卖不好而尝试拖延更久的问题,若一项工程拖延太久,会对许多家庭带来不利影响,尤其是来自B40及M40的购屋者。 ”
莫希丁阿都卡迪认为,政府拟定的法律应该具体明确,若工程质量粗劣、有结构缺陷或不合理拖延竣工之外的理由,就必须准许购屋者把发展商控上法庭。
槟消协促请政府,尽快公布“临时措施法案”详情,因为该法案将对我国百万人民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房长祖莱达日前透露,由于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病疫,因此,在房屋发展计划延迟建竣事件上,不能怪罪发展商或购屋者。
她披露,该部已接获全国约800项申请,即发展商要求以更长时间完成房屋发展计划。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